环翠区法院圆满执结逾百万交通事故赔偿案
2013-01-17 14:51: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威海环翠频道
  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方针,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怨气和误解,把执行和解作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尽力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近日,一起涉案金额逾百万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执行四庭干警耐心细致的疏导下以和解方式执结,使申请执行人及时获得了赔偿。

  2010年10月14日,吴某因醉酒驾驶与于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致乘车人沈某成植物人,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因协商赔偿未果,沈某以运输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该案经法院两审,判决出租车主于某赔偿沈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48832.59元,出租车公司对该赔偿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2年7月2 日,因二被告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沈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于某表示该事故赔偿金额太大,自己离异后还有一个孩子要抚养,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被执行人出租车公司则认为发生此次事故与己无关且自己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应当先由于某履行赔偿义务。面对此情况,执行人员立刻对被执行人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其名下有一套房屋、一辆出租车及出租线路经营权,房屋由于某和孩子一同居住,而出租线路经营权依据规定不得进行买卖故无法对其拍卖,于某履行义务的能力确实有限。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沈某因车祸变成植物人,生活极度困难,其母亲及弟弟多次来法院询问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

  申请执行人苦不堪言,而被执行人于某缺乏足够的履行能力,出租车公司坚决拒绝履行,执行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既同情申请执行人的苦楚、又感到责任重大。经过分析,执行干警认为只有出租车公司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是本案的突破口。该院执行四庭庭长带领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研究对策,并到出租车公司做思想工作,向其详细说明沈某目前的身体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沈某因车祸丧失了全部劳动能力,一家数口人的生活难以维系,并且在住院期间已向亲友借了许多钱垫付治疗费,现在更是连后续治疗的医药费都支付不了,希望出租车公司从企业社会责任和人道主义角度出发,帮助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通过多次认真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出租车公司终于同意与其他当事人进行协商。

  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于某除已支付的187829元外再另行支付80万元,放弃其他权利的执行申请;被执行人出租车公司先代于某向申请执行人支付70万元,于某按约定向出租车公司分期还款。至此,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该院执行四庭干警的努力下顺利执结。

  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一场令人感动的执行过程。环翠区法院执行四庭干警用为民之心诠释了能动司法理念,用行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和谐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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