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应扎实有效
2013-01-17 16:42: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汪芙蓉
  得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见,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方面为西宁中院不断提高工作要求而感到欣慰;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基层的教育工作者联想到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校园安全的一个严重问题,所以想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提点建议。

  建立一支稳定的“法制辅导员”队伍。记得曾经在7、8年前学校不仅有法制辅导员还有法制副校长,每年的开学典礼学校都会邀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参加,一听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是来自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在青少年的心目中就有了一定的份量,效果还真是不错,但是近几年这方面有所疏忽。建议:能建立一支稳定的法制辅导员队伍,每年参加学校一至二次的大型活动,和师生相互认识,并且最好能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不要形同虚设。

  切实发挥学校 “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现在每年中小学校都在当地法院等司法机关聘请的法制辅导员,要求定期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但是由于各行业现在工作都很繁忙,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予以规定,所以基本上还是流于形式了。建议:可以选从事少年庭工作的法官和擅长讲解的法官,平时积累一定的案例,并根据青少年的人格、心理特点就同一讲稿和学校实际结合起来在3—5所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其守法意识,被确定为辅导员的法官应定期对当地自己负责的学校进行法制讲座, 此举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和学校一起成立“调解委员会”。近两三年学校发生的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现象多是有一些很小的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相互之间为了争得面子,就从社会上找人打架而造成了一些不良后果,其根源也是一种法律知识的缺失。听说有个地方成立了调解委员会后效果不错,建议:可否法制辅导员和学校政教处结合起来,让青少年之间的问题有反映的地方,让矛盾能够及早化解。(作者系青海省第十二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小学校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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