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断指老板拒赔躲十年 法院节前强执终获赔
2013-02-06 16:08: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李辰
  “当初是铁哥们儿,来北京没钱挣我也帮着他干活,可一次装地板,我手指被电锯锯断了以后他就跑了,我找了他快十年。”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王先生用少了几截指头的手指向胡先生说。2月6日,因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胡先生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面对申请人王先生支付赔偿款的要求,胡先生就两字“没钱”。

  王先生起诉称,2004年4月至8月期间,他给胡先生经营的个体地板专卖店打工。2004年8月的一天,在安装地板时他的左手食指、中指被电锯锯掉。经劳动部门鉴定为8级伤残。王先生认为自己的经济损失胡先生应全部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胡先生赔偿医药费等损失近十万元。

  但是胡先生自从出事后,就再未露面,最终丰台法院经审理确认王先生与胡先生经营的地板专卖店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王先生在工作中受伤,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最终缺席判决胡先生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8万9千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胡先生不但多次变更联系方式,还通过更换暂住地、专卖店地址的方式,规避执行。

  在多方查找下,执行法官王均强在春节前终于找到了胡先生最新的暂住地,2月6日上午,王均强法官找到了十年未露面的胡先生,并将其带回法院。由于其仍不愿履行判决义务,法官决定对胡先生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面对将在看守所度过春节的情况,胡先生最终让家人拿来5万元现金,并书面保证节后支付王先生余款。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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