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民事审判
2013-03-09 14:01: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云腾
  ■民事审判总览:5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民事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34108826件,结案标的额55948亿元。

  2008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审结各类民事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34108826件,同比上升40.21%,占人民法院全部诉讼案件的86.23%,结案标的额55948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7661700件,同比上升24.87%;合同纠纷案件18177827件,同比增长42.50%;权属、侵权及其他纠纷案件8269299件,同比增长52.14%。民事案件涉及社会生活之广,数量增长之快,新型案件之多,审理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化解民事纠纷,维护合法民事权益已经成为司法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

  ■民事审判惠民生:5年来,全国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580105件、电信纠纷649648件、服务合同纠纷979763件。

  5年来,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每年仍以6.31%的速度平稳增长。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最高人民法院汇集民意,深入研究,针对婚姻家庭案件暴露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及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案件,化解家事纠纷,为人民群众排解烦心事。依法、及时、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生活环境。其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580105件、电信纠纷649648件、服务合同纠纷979763件。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965967件,产品责任案件28936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9514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79850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法治的温暖,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

  ■民事审判保发展:5年来,全国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808077件、民间借贷案件2924421件、企业破产案件15520件。

  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动司法理念,制定发布了多项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5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823123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多项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808077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924421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有效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5520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保护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审理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106025件,涉港澳台案件64957件,同比分别上升64.23%和46.41%,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海峡两岸经济交往和港澳台经济繁荣、促进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经贸航运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事审判促和谐:5年来,民事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2012年为91.83%,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持续下降,2012年为0.18%。

  民事纠纷主要在基层,抓好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就抓住了社会矛盾化解的根本。2008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民事审判工作质量不断提升。5年来,民事案件的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2012年为91.83%,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持续下降,2012年为0.18%。高质量的民事审判,意义不仅在于定分止争,而且还能引导社会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风气,从长远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此外,5年来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也呈现持续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2012年全国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率达41.70%,撤诉率达26.45%,比2007年分别提高8.25和3.70个百分点,不仅实现了调与判的有机结合,而且实现了调与判相互促进,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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