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沐浴在春风里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护民生服务活动侧记
2013-03-11 16:08: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李敏
  近几年来,地处“鱼米之乡”洞庭湖腹地的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民生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充分利用司法裁判权关注民生问题,化解了大量纠纷和难题,为促进“湘北明珠·生态南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畅通民意沟通机制

  深入开展“法官走基层”和“大走访”两项活动,全院干警把轮流接访与带案下访结合起来,确保有重大影响、上访时间长、息诉难度大的民生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干警们进社区、进村组、进机关、进学校,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服务”活动,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的化解难题。

  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诉讼,南县法院在立案大厅布置了休息区,让远道而来的群众可以歇歇脚、喝口水。

  构建民生案件便民立案“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立案收费,材料收转、查阅、咨询、判后答疑等综合性服务窗口,将案件管辖范围、起诉条件、审判流程、监督电话等内容综合印制成宣传手册,方便当事人查阅。同时建立电子查阅系统,让每一个案件的审判流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将法院开放日制度经常化。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及群众代表参观指导,积极推介南县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经验的同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2012年,南县法院法制教育基地——南县南洲镇四完小师生便利用寒暑假二次来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而像这样的活动,南县法院年均举办六次以上,到院参观指导的社会各界人士达到300人,收集合理化建议8条以上。

  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由班子成员带领庭室负责人,在接待室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形成民意反馈直通机制,现场化解群众生产、生活难题,仅2012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300余人,解答群众咨询2462人,发放法律资料3000余份,办理上诉、申诉案件150件。

    强化民生服务手段

  “谢谢法官挽救了我的婚姻,挽救了我的家庭”!年仅四十八岁的癌症患者汤朝先握着南县法院李永忠法官的手,泪流满面的说。原来,汤朝先与丈夫李兵系再婚夫妻,婚后几年感情尚可,后因汤朝先患癌症,丈夫李兵对她逐渐冷淡,甚至对其病情也不闻不问,直到去年,李兵向南县法院提出离婚。立案后,考虑到汤朝先因病行动不便,南县法院茅草街法庭组织巡回法庭,深入到被告所在地南县茅草街镇丰产村就地开庭,并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邀请当地村、组干部及当地群众参与,通过对原告耐心说服教育,终于使原告李兵放弃离婚念头,尽心履行对妻子的扶助义务,汤朝先感激不尽才出现了开头一幕。

  又如在处理南县中鱼口乡38农户诉湖北省武汉市某种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的群体性案件中,种子公司因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导致38农户减产,群众反响强烈,处理稍有不慎将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南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在稳定原告一方情绪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巡回法庭深入中鱼口乡小兰州村现场开庭,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被告武汉某种子公司赔偿7万多元给38农户,双方当场握手言和。在南县法院,法官们利用春耕、双抢、秋收等特殊时节及当事人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等特殊事件年均组织巡回法庭下乡开庭30余次,集中办理案件80余件,案件办理的同时达到了良好的现场释法效果。

  从2011年开始,南县法院把打造“无诉村”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法官走基层”活动的开展,在具备条件的村设立“法官服务室”,并选派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警担任驻村法官,对年诉讼纠纷在10件以上的村实行“一村一法官”,对人口少、矛盾少的社区,实行多村一法官,由“包村法官”向所在地百姓发放便民联系卡,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目前,全县301个行政村、8个社区全部设立了便民诉讼站和联系点, 法官由坐堂办案到能动司法,成为基层矛盾的调解员、政策宣传员、社情信息员和隐患排查员。南县乌咀乡窑咀村支书杨西平不无感慨的说:“法官进村,让我们的矛盾不出村,让群众更能在和谐的氛围中安居乐业”。

  为切实解决部当当事人生活无着落的境地,南县法院还积极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商,多方筹措司法救助资金;同时规范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对那些生活无着落的当事人及时予以救助。5年来,南县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0余件,共计发放救助资金80余万元,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0余万元。

    完善民生服务监督机制

  通过对庭审、审委会讨论案件中全程同步录像及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严格规范审判行为,特别是针对民生案件涉及范围广,更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要求做到案件办理多沟通、多调解,案件办理尽量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对涉民生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工作方法粗暴、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甚至集体上访的办案法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现民生案件办理“高调撤、高效率、低上诉、低发改”的目标。

  建立民生案件办理回访机制。对每一件办理完毕的涉民生案件,要求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及时采取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了解案件执行及其他后续情况。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民生案件当事人及时提供帮助,切实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除此之外,南县法院每年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镇干部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法院整体工作、干警行为规范,特别是对民生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执法监督员视其工作情况每年进行更换,确保其积极、依法履行工作责任。

  2012年,南县法院共办理涉民生案件500余件,其中调解、撤诉352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3件上诉案件发改率为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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