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院:法治声音绕边疆
2013-03-12 11:11: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段耀春
法官送款到彝寨
  巍巍高黎贡,绵绵为民情。地处滇西的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合着法治加速度的节拍,和谐司法守望正义,司法公开传递法治声音,便民司法温暖心灵,着力描绘一幅美丽边地法治新图景。

  和谐之音:矛盾在调解中消弭

  播撒和谐,传递幸福。保山中院法官们的调解故事宛如一首首和谐动听的乐曲,拨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2012年10月20日,保腾高速公路第十一标段项目部给到腾冲办案的保山中院刑三庭法官送来一面写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企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感谢法官的辛勤工作,公正办案,为企业解忧。

  2012年1月28日,被告人冯怀济及罗本崇、李开丽在位于腾冲县腾越镇热海社区的保腾高速公路第十一标段负责看守工地,当日2时许,冯怀济怀疑有人在工地高架桥上盗窃钢筋,冯怀济便打电话通知罗本崇、李开丽来抓小偷。冯怀济先持一根锄头棒到高架桥上追赶被害人张某,追上之后用锄头棒多次打击张某头部和身体多处,直至打断木棒,李开丽、罗本崇先后赶到,李开丽随手用一根钢筋击打张某左小腿一下,罗本崇踢了张某臀部一脚。该标段项目部工作人员到场后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叫来救护车,冯怀济等人即将被害人张某送往停放于水音寺的救护车上。随后,被告人冯怀济及罗本崇、李开丽被带往派出所。2012年4月4日,张某经医治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张某系颅脑损伤死亡。

  刑三庭受理案件后,结合案件进行分析,合议庭成员分工负责与当事人及当事单位联系,和各方当事人、家属、公安机关、村委会联系,深入了解案情,为做好赔偿调解工作进行努力。被害人家属及部分村民甚至扬言,如果赔偿处理不好,就要围堵高速公路使其不能正常通车。

  9月18日,承办法官到达腾冲,实地查看案发现场,询问现场工地工作人员。找到被害人家属做安抚和疏导工作,初步作出调解方案。法官来到项目部,项目部经请示总公司同意后积极配合调解工作。悉心调解,多方协调。9月19 日,双方在开庭前一天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集团公司赔偿给被害人家属12.5万元(原已赔偿7.5万元),李开丽、罗本崇共同赔偿3000元。案款全部兑现完毕,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10月19日,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冯怀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冯怀济表示服判,不上诉。

  一起在当地有着重大影响的案件至此圆满解决。一面锦旗饱含着企业对法官的深情谢意,凝集着当事人对法官艰辛努力的肯定和褒扬。

  2012年来,保山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审判全部领域和各个环节,将辩法说理贯穿调解全过程,调解结案3706件,自动履行3472件,调解撤诉率、自动履行率分别为66.7%、93.7%。审结的全部案件中,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1.8%,二审服判息诉率为97.8%。

  公开之音:司法已不在神秘

  “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山法院不断加强法治理念推广工作力度,让法治精神广泛传播,让法律观念在边疆人民心中落地生根,形成共识。

  2012年5月4日上午,腾冲县民族中学大会议室座无虚席,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350名学生及60位家长参加旁听一起保山中院到学校大会议室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

  一声清脆的法槌响起,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一一有序进行,案情逐步明晰。被告人彭某等五人均系1990年后出生的年轻人,在夜间多次持刀威胁被害人进行抢劫。案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彭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高三学生小杨对电视台采访记者说到。本案是2012年3月以来,保山全市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的一个案例。

  2012年来,保山法院以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推手,助推司法审判进入企业、学校、村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人民群众进行观摩和评议。对68件典型案件进行庭后座谈和评议,拓展了庭审功能,使人民法院的法治宣传工作有了更深的内涵,收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传播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良好效果。有8881名群众直接参与旁听和评议,收回征求意见表7426份。

  民生之音:抒写司法为民情怀

  “谢谢了,谢谢法官!……”,2012年3月22日,年近八旬的彝族老人字留秀从保山中院刑一庭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28700元,感激不己,热泪盈眶。

  2011年5月7日,字留秀之子字某因纠纷被同村的村民打伤致死。老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人予以赔偿。同年12月23日,案件经法院审理,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先赔付部分后余款28700元订于判决生效后付清。

  案款交付后,老人年迈,行动不便,没能按期到法院领取。承办法官决定将赔偿款亲自送到她的手中,并进行回访。

  2012年3月22日上午,难得的一场春雨,淅淅沥沥下着,通往瓦房彝族苗族乡徐掌村的乡间道路十分泥泞,五十多公里的路,法官们驱车两个多小时才到达村委会驻地。到达后便顺着下坡小路,第二次来到字留秀老人家。说明来意,办理好相关手续,亲自将赔偿款交给老人。法官耐心询问老人的生活起居,安慰她保重身体,健康长寿。同时,为了妥善安排老人的赡养问题,法官和一起去的区政法委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寨邻和子女们共同商讨解决办法。老人自愿将赔偿款给二个儿子各5000元、2000元用于家庭建设,余款21700元交给和自己一起生活的女儿女婿。女儿女婿表示保证妥善帮母亲保管好钱,用于其生活开支,一定会尽心尽力赡养老人。

  案款顺利送到,老人赡养有了着落,法官们高兴返回。

  2012年来,保山法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审结民生类案件1174件,对不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11家用人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并跟踪督促纠正违法行为。减免诉讼费262件30.3万元,涉诉信访救助41人58.6万元,执行救助89人38.7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6人41.7万元。巡回审理民事案件3345件,巡回审判率为61%。提供诉讼及法律咨询服务超过6100人次。

  点滴推动法治,法治浸润人心。保山法院用司法的方式传递着法治声音,将法律精神融入公民生活,让老百姓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司法的温暖,为边境安宁、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