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3月12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3-03-12 14:24:39 | 来源:新华社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贯彻大会指导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13年3月7日下午2时,共提交提案5641件。其中,通过委员办公平台提交提案2712件,纸质提案2929件,提交提案的委员1966人。经审查,立案5254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70件,并案、撤案317件。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4884件,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52件,人民团体提案6件,界别、小组等提案12件。

  总体看,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涵盖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和长远性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展现了新一届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优势。

  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共提出提案2301件。其中,涉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提案384件。主要建议有: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能力,扩大居民消费;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化资源税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涉及“三农”的提案486件。主要建议有: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和生态补偿办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增产;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涉及城镇化的提案290件。主要建议有:科学编制城镇发展规划,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历史文化保护和农民权益维护,增强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城镇化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提案296件。主要建议有: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解决产能过剩、核心技术缺乏、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等问题;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深化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改革,优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涉及科技创新的提案148件。主要建议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国家科技投入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涉及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239件。主要建议有:进一步完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东中西地区合作示范区建设;创新旅游扶贫机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458件。主要建议有:加强重金属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和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推进清洁能源生产、使用;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补偿制度,加快资源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共提出提案1760件。其中,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的提案489件。主要建议有: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细则;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促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完善少数民族地区高考政策,推进异地高考制度改革。涉及文化建设、体育发展的提案357件。主要建议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惠民工程实效;扩大文化消费需求,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重视学校体育,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涉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提案673件。主要建议有: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和重特大疾病保障、救助机制建设;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快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修改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做好“失独”家庭救助,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难问题,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统一管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涉及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的提案241件。主要建议有: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和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强低收入群体的持续增收能力,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企业工资调控。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共提出提案1130件。其中,涉及政治法律、廉政建设的提案485件。主要建议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管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合理配置司法权,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强化执法监督;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预防职务犯罪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空谈,反对浪费,勤俭办事。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提案460件。主要建议有: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管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加快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涉及人民政协工作、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提案185件。主要建议有:突出政协界别优势,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维护香港、澳门繁荣稳定;深化两岸民间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完善我国海外侨民保护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科技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作用。

  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加强城乡污染防治两个方面的提案,分别召开了提案办理协商会,16位国务院部委负责同志与提案者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报送《重要提案摘报》20期。在中国政协网和中国政协新闻网上公开提案350件。

  大会闭幕后,全国政协将召开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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