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旭芝代表:"以案定补"催生调解活力
2013-03-14 10:1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第一次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进京谏言,这位女企业家居然也有忐忑,她非常关心人民调解员待遇问题能否引起应有的重视;面对人民大会堂前记者的“长枪短炮”和七嘴八舌,她居然也有担忧:“当时,你们一大堆记者围上来,我没说错什么吧?”

  再一次约见贾旭芝,西安宏府企业集团总裁、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她居然开口就问。

  她的忐忑和担忧来自“受人民之托”。春节前,贾旭芝来到西安市长安区,与人民调解员“相遇”。这一次的“相遇”成为“相约”。她这才发现,调解作为最基层的保障和谐的环节,工作经费标准偏低,普遍投入不足,调解员大部分兼职,补贴经费无保障,队伍建设不规范。

  目前,基层调解员普遍由社区(村)干部兼任。“他们日常事务繁多,虽有较高的调解工作热情,但相对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主体来说,知识较为薄弱。”贾旭芝说,现在矛盾纠纷的类型已由简单的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逐渐向物业、消费、医患、征地拆迁等专业领域转变,调解员应加强学习。

  为此,她建议加大调解员队伍建设力度,并采取“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和误工补贴等多种方式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以案定补”是贾旭芝特别强调的部分:把案件依据其调解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及卷宗材料的规范程度等分类,究竟是简易纠纷、一般纠纷、重大疑难纠纷,还是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分层次给予补助,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按照难易程度给予30至500元不等的补助。“调成的案件与补贴挂了钩,基层调解员就有干劲儿了,有点闹哄哄的地方就有调解员出面调解。”

  调解工作重现活跃生机,是贾旭芝的美好心愿:“受人民之托,带出基层反映的心声和诉求,给老百姓送上实实在在的实惠。”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