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融法庭”助力金融改革
2013-03-15 08:42: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洪 叶
温州鹿城法院“金融法庭”助力金融改革
  ■法庭素描

  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两个月后,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随即成立,由9名审判员、7名法官助理和15名书记员组成。

  鹿城区是温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有工商企业万余家,个体户三万余家,已经形成了金融集聚区格局。地处这个民营经济大本营、民间借贷生态链条复杂地区的金融法庭,专业审判涉及金融类民商事案件以及涉金改的其他各类案件,并积极参与金融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短短9个月,新收案件2927件,标的额135.2亿元;结案2223件,标的额82.25亿元。

  ■法庭故事

  联系采访金融法庭庭长吴将斌时,他正在接受“全国办案标兵”颁奖。带领浙江省首个金融法庭,以每个法官日均结案一件的进度,奋战在温州金改前线,2月26日,他没顾上更多享受颁奖台上的荣耀,会后即打道回府,奔赴属于他的战场。

  27日,他有满满当当的日程安排。“虽然白加黑、五加一已成工作常态,但是我们不忘午休时举行乒乓球赛为工作减压。在这里,我感受到的是前所未有的工作热忱与年轻活力。”吴将斌说,面对温州局部金融风波带来的诉讼洪峰,只能加班加点,“晚上站在法院大楼外面,我们这层楼可以说是灯火通明,团队里基本没有七点前下班回家的,九、十点都很正常。”

  吴将斌的儿子,喜欢按回家顺序给全家人排名次,吴将斌每次都最后一个到家,总是“铜牌”。

  金融法庭设立后,成立了法官助理、诉讼保全等辅助事务小组,让法官从繁重的辅助事务中脱离出来。同时分设三个专门合议庭,分别审理涉及银行类、民间借贷类及其他金融案件,实现专业化审理。“过去金融案件分散在民事庭等5个审判庭中,现在实行集约化审判,可统一审判尺度,减少无序性,减少重复工作,并有效应对群体性金融突发事件。”这是人均每日结案超1件的关键因素。

  金融案件专业性强、金额大、当事人多,案情普遍比较复杂。一方面,原告起诉往往会要求进行保全,有的案子光房子就保全了50多套。另一方面,考虑到资金链断裂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必须尽量在处置与保护间找到平衡点。金融法庭为此积极探索“活查封”的路子。

  鹿城一家革业公司,就是在“活查封”中起死回生的。因金融借款纠纷被浦发银行起诉后,银行申请保全其机器设备。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一旦被查封,势必引发停产倒闭、职工讨薪并波及关联担保企业等。”经办法官黄莹实地考察革业公司后,要求企业和银行分别出具书面意见和保证:银行同意“查封企业动产但不限制其正常使用”;企业则保证“只正常使用,绝不实施转移财产或转让所有权、设定抵押权等行为”。

  作出查封裁定时,黄莹再次告知企业自行保管被查封动产,“一旦实施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由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

  就是如此“死干+巧干”才让纠纷一件件解决。对于金融法庭来说,“未知”更是很大的挑战,因为金融创新常常突破传统民事法律关系,案件常常涉及复杂的行业规范、经营规则和行业惯例。鹿城法院专门从银监部门等推荐的金融业人员中,遴选34名资深从业人员,加盟金融专家咨询库。

  然而,金融法庭的设立不只是加快了金融案件办理,更重要的意义或许还在于对当地金融生态环境,以及整体金融业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鹿城金融法庭在审理一起购房贷款合同纠纷中发现,广发银行鹿城支行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的违规做法,银行留档的合同与交付给借款人的不一致,给银行造成负面影响。承办法官特向银监局和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发函建议加强管理。

  调查落实后,该支行受到银监会处罚,广发银行因此修改日常放款流程。

  为及时有效沟通,鹿城法院牵手26家银行建立预警互动平台,把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经营风险,及时反馈给金融机构,促进其查堵漏洞、防范风险。目前已发送两份司法建议,均得到有效反馈,并对各银行提出了规范递交证据材料、理性申请财产保全、加强虚假诉讼监管、杜绝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建议。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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