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心中的雾霾
2013-03-17 13:25: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京霞 赵岩 姜在斌
法官将存有60万元保险赔偿金的存折递到小许的手上,小许按法官的要求写下收款凭证。
  2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金薇和书记员古悦冒着雾霾和沙尘,赶往离法院40公里以外的当事人家中,为因烧伤而行动不便的小许送去保险赔偿金。

  “法官真是我们家的大恩人,谢谢法官!”见到熟悉的法官,小许紧紧地握着金薇的手,热情地将她们领进屋。

  2012年,小许在自家经营的农家院里点燃篝火时不小心将酒精洒在了自己身上,全身35%被烧伤,落下了残疾。小许曾经投保了一份保额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当小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

  为了让小许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继续治疗,金薇积极展开了调解工作。在向保险公司指出其存在问题的同时,金薇从权利义务、举证责任等方面为小许分析案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小许60万元。考虑到小许行动不便,从家到法院要倒三四趟公交车,花上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金薇决定将案款送到小许家中。

  在自己家中拿到了赔偿款,小许心中的雾霾被驱散了,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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