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听民情 顺民意
2013-03-17 13:58: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荣
上图:李根 施杰;下图:赵皖平 刘占芳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积极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公开审理案件,是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全国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沟通渠道,丰富联络内容,自觉、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定期通报 专人负责

  李 根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新飞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近年来,河南省三级法院始终注重加强督查联络工作,自觉主动和全方位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督查联络工作。自2011年以来,新乡法院系统均开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我也经常收到来自法院系统的短信,对法院工作的进展情况也比较了解。

  我还和几个同志一起被聘任为法院的执行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员。法院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我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我们都很认可。

  加强沟通 注重反馈

  施 杰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这几年,法院联络代表、委员的方法不断增多,法院时常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我们也更好地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情况。

  对于今后法院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我希望法院在现有基础上,能够更加公开,能将更多的信息传递给代表、委员。因为我的职业是律师,和法院打交道比较多,对法院的工作也比较熟悉。但更多的代表、委员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代表、委员,因为法院工作的专业性太强,对法院工作还是不太熟悉。

  我建议法院可以将一段时期内要审理的重要案件做成“菜单”,发给代表、委员,有要来旁听的,可以很方便地联系安排。此外,法院的工作动态也应当更多地发给代表、委员,目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了短信平台给人大代表发送动态信息,委员还没有,希望尽快完善。另外,对于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建立一个制度化的反馈机制,确定一个明确的回复时间。

  积极主动 自觉整改

  赵皖平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我担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特邀监督员已有5年,通过参与旁听庭审、参加专项检查等各项活动,感受到法院工作作风务实高效,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很强,态度很诚恳,对问题的整改很到位。

  安徽高院很重视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2010年1月,安徽历史上第一个进入国家战略层面的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准。正好安徽高院召集特邀监督员座谈,我就在会上提出,建议省高院尽快出台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举措。省高院很快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示范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和保障示范区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积极服务和保障示范区建设作出了贡献。

  答复及时 开放坦诚

  刘占芳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

  这几年来,随着法院和人大代表联系的逐渐加强,我们代表普遍感受到人民法院越来越开放了,重庆法院系统每年都会向我们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2011年,法院在向我们征求意见时,谈到了专门新设的环境保护审判庭,我们对此印象深刻。资环学院长期以来致力于重庆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环境保护审判庭对我们研究的开展有不小的帮助。

  去年一年,我了解的代表向法院提出的建议和议案,全部得到了满意的答复。法院对代表更加开放和坦诚,代表们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当中。比如2012年3月,重庆市人大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审议意见,就对重庆法院系统2012年制度化、机制化的司法公开工作起到了“指挥棒”的作用,直接促成了重庆法院系统公众服务网、司法公开短信服务平台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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