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蒂生:法院当务之急要提高司法公信力
2013-03-18 15:53: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缪蒂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台灯的光拧到最大,灯光下是报纸上剪下来的文章。“看到精彩的内容,我有收藏的习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代表笑着对《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

  两个多月前,缪蒂生调往辽宁高院任职,此前他是江苏省司法厅厅长。履新数十日,他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理解。

  “新的形势之下,法院的任务十分艰巨,既要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要不断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他停顿了一下,语气加重说:“司法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司法公正就越重要。对人民法院来讲,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学习应成法官终身追求

  2月16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辽宁高院召开机关干部大会。缪蒂生作了以《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辉煌》为题的报告。

  “加强学习,应当成为每名人民法官的终身追求。”缪蒂生对全省法院系统提出,让学习成为法官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辽宁法院系统的一种优良习惯。

  如何将学习落到实处?缪蒂生提出,要完善经常性学习制度。全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经常性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要细化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审委会每月要安排时间学习,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动学习。

  “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是口号,必须有扎扎实实的举措。”缪蒂生称,首要的是,提高法官的自身素质和素养。法官一定要有强烈的公正意识、正义意识、为民意识,要有法治的思维。要培养提高法官的法治思维,使法官善于运用法律的思维,处理每一个案件、每一件纠纷。

  中央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这4个方面的任务对法官来讲,更要先走一步。”他说。

  转变作风要从领导做起

  会议只安排工作餐,不安排宴请、合影。省法院主要领导到下级法院调研,中院领导可安排不超过两人陪同;其他院领导到下级法院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两人,中院领导可安排1人陪同。调研时,不得安排超规格套房;需要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原则上在法院机关食堂就餐,杜绝奢侈浪费……

  缪蒂生到任半个月,辽宁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从加强调查研究到密切联系群众,从改变学风文风会风到厉行勤俭节约,该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不断改进作风,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形象。

  “塑造法官良好形象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基础。”缪蒂生强调,转变作风要从领导做起,同时要求每位法官要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来说,法官一定要善于做群众工作,民事案件大部分要根据我国“以和为贵”的文化传承和特点,坚持调解为主,促进案件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要在善于办案的同时,宣传好国家的法律,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改革排除公正司法障碍

  提高司法公信力,除了提高法官素质和改进作风外,在缪蒂生看来,还需要很多举措:

  完善司法机制。通过完善司法制度,确保让每一个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严格审判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来审理案件,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不能让老百姓期待太久!”缪蒂生说。

  加强审判监督。对法官来讲,要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司法权力。同时,要不断推进司法改革,排除公正司法上的各种障碍。缪蒂生说,要改革不适应、不符合司法发展内在规律的体制和机制。

  “当然,提高司法公信力还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缪蒂生认为,不仅法官自身要创造,还需要全社会来支持。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老百姓普遍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法治是当今和未来中国发展的一个必经路径,中国的发展模式越走越宽广,必须走法治的道路。在这条路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十分重要。这两个维护,都是司法的主要任务。”

  他总结说,现代化社会必定是法治化社会,现代化过程必定是法治化过程。中国的法治化进程,给中国司法带来新任务、提出新要求。司法的发展必须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法治化进程中,法官应当成为法治社会发展进步的先导者和推动者。

  “法治日益受到重视并不断加强,体现了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讲起我国的法治建设,缪蒂生信心满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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