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托"倒卖假熊胆 无良团伙专骗老年人
2013-03-21 15:18: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远频道 | 作者:沈洪金 吴进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健意识的增强,退休在家的老年人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这一社会需求在为一些保健品开发商提供了广阔市场的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温床。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专门针对退休老年人的团伙诈骗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许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判处被告人沙波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0元。判处被告人陈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处被告人乔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判处被告人朱加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04年到2012年期间,被告人许军、朱加、陈虎、乔均、王成、沙波先后窜至江苏、蚌埠怀远县、五河县,宿州的泗县、灵璧、淮南、六安、合肥、芜湖、滁州等地,以倒卖“熊胆”、“牛黄”、“冬虫夏草”等假冒名贵中药材的方式,专门对退休老年人下手行骗。犯罪过程中,几名被告人有人专门负责开车,有人冒充卖药的药商,有人冒充医院主任,有人冒充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科长。在物色好受害人以后,“卖药商”就对受害人讲要卖药,然后“药监局科长”就上去跟受害人讲自己认识某某医院的人,带受害人去找“医院主任”,由“医院主任”“证明”这个药是真的并要收购这个药,然后“药监局科长”再跟受害人商量先把“药”买下来卖给“医院主任”赚取差价平分,让受害人筹钱。整个犯罪过程分工明确,协作密切,将受害人引入骗局之中,再利用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骗取财物。犯罪期间,被告人许军共参与诈骗41起,共诈骗现金计894800元;被告人沙波共参与诈骗32起,共诈骗现金计735300元;被告人陈虎共参与诈骗9起,共诈骗现金计208600元;被告人乔均共参与诈骗14起,共诈骗现金计318600元;被告人王成共参与诈骗3起,共诈骗现金计180700元;被告人朱加共参与诈骗4起,共诈骗现金计1050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军、沙波、陈虎、乔均、王成、朱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许军、沙波参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虎、乔均、王成、朱加参与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因六名被告人均是针对老人流窜作案,且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被害人,均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此外,被告人许军、沙波、王成还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陈虎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新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许军归案后能坦白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主要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被告人王成当庭认罪,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乔均系从犯,且当庭认罪,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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