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爱荣:铁骨柔情 大爱无疆
2013-04-09 15:10: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尹爱荣(中)
  【个人名片】

  尹爱荣,现任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0年至今,年均结案176件,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1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办案体悟】: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从事刑事审判近二十年最深的感悟。我认为,对一名法官来说,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就是最大的为民司法。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中,我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努力把审判职能向前延伸到中小学课堂,向后延伸到刑罚执行,多渠道、多层面教育、挽救未成年人。对未成年犯罪人登记造册,建章立制,推行少年审判模式改革,审理抓好五个重点的立体惩教模式,即:全面了解抓特点,耐心教育抓要害,增强感化抓配合,个案把握抓量刑,巩固成效抓回访,形成了庭审时强化法庭教育,庭审后与家长促膝谈心的审判模式。在具体办案中,我不仅仅把眼光局限于孤立地审结案件,而是把每个被告人的教育改造和健康成长作为追求目标。为避免在校生失足犯罪投入监狱后的“交叉感染”,我充分把握法律、刑事政策和惩教结合的尺度,大胆适用非监禁刑,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定期对缓刑少年跟踪回访考察,保证缓刑质量。近年来,经我审理判处的13名缓刑犯无一重新犯罪,有的重返学校读书,有的走上社会自主创业,成为有用人才。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赵某抢劫案时,我发现赵某原本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因其父外出打工移情别恋,父母便反目成仇,赵某成了无人管无人问的流浪儿,后迷恋网吧,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无钱上网时就去抢劫。我仔细阅卷,认真复核证据,走访学校老师和同学,认为被告人本质很好,可塑性较强,又有悔过自新的诚意和继续上学读书的强烈愿望。庭审时,一家三口团聚在法庭上,父亲的歉意,母亲的谅解,儿子的忏悔,无不让人感动。根据赵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和家庭的帮教情况,对赵某减轻处罚,予以缓刑,后又帮其回到学校重新就读。通过回访,赵某现在学校学习刻苦,团结同学,成绩名列前茅,父母也破镜重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又回归到温馨的港湾。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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