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学青:持心如衡 以公为平
2013-04-09 15:45: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范学青(中)
  【个人名片】

  范学青,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安岚法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第一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山东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日照市法院十佳办案能手”、“日照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日照市第十二届党代会党代表,其所在的法庭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个人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201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精彩故事】

  范学青曾经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丈夫高某起诉与妻子刘某离婚,并请求将不满2周岁的女儿判由被告刘某抚养。开庭那天,刘某的态度很是平静,对高某诉称的事项全部予以认可,结果双方很快便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这样一起简单的离婚案就顺利结案了。过了两天,被告刘某抱着她那未满2周岁的女儿来到范学青办公室,用近乎绝望的语气哭着说:“您快救救我们娘俩吧,那丧尽天良的把我女儿藏起来,威胁我,还让我答应他的一切条件,我们娘俩以后可怎么办啊……”待刘某慢慢平静下来,他了解到这对夫妻以前在大连市做生意,原本双方感情很好,但在女儿出生后,高某便多次提出离婚,刘某死活不同意,高某便想出这种办法以达到目的。事发后刘某亦到公安机关报案,考虑到高某与其女儿的特殊关系,公安机关立案后暂时未做处理。苦于没有证据,范学青也只好安慰先让刘某回家。当天晚上,范学青在整理工作手记时,刘某那近乎绝望的眼神时时浮现在眼前:如果刘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却没能更好地维护她的合法权益,范学青陷入深深的自责中。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他进入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经过查询原告高某作为申请执行人有近60万元的案款尚在大连市某区法院执行中。第二天范学青便找到刘某动员她起诉高某进行离婚后财产分割。刘某立案后,范学青又通过大连市某区法院执行法官将开庭传票直接送达给高某。后经调解,高某当庭给付刘某20万元。在结案的第二天刘某又来了,令范学青意想不到的是,刘某从包里拿出一封遗书放在办公桌上,激动地说:“我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原打算把孩子托付给父母,我就不活了,多亏你救了我……”

  【点评】

  法槌的一举、一落,就有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拆或和。法官哪怕是一时的疏忽、丝毫的懈怠,都有可能酿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多年来,范学青始终从心底去认知群众,把当事人当作自己的亲人看待,用真心、真情、真干去感动他们,诠释了“不仅要审结案件,更要事了人和”的人民司法真谛。

                  ——日照市岚山区政法委书记 成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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