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法院调解助亲兄弟冰释前嫌齐心清偿贷款
2013-04-16 11:06: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罗淑萍 吴娱琴
  为弟筹款哥向银行贷款,弟弟却未按期还款致哥哥遭起诉,兄弟俩因还款产生隔阂。4月12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兄弟冰释前嫌携手共同还款。

  2011年7月,弟弟胡志因开修车厂需要购买修车设备急需资金,请求哥哥帮忙贷款。哥哥胡大志遂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70000元。但贷款到期后,胡志仅归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尚欠本金及利息50081元。银行多次向胡大志催收,胡大志以自己非实际借款人为由拒绝还款,故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胡大志归还剩余欠款本息。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哥哥胡大志认为自己好心帮忙借款却成被告,对弟弟胡志颇有怨言。承办法官遂找到弟弟胡志,弟弟承认钱是自己用掉的,但称目前没有偿还能力,且责怪哥哥明知道自己目前的困难却不体谅他,并一再并逼迫自己还款。因此,兄弟俩互相猜疑,渐生隔阂,胡志一气之下扬言要马上外出务工,打算等以后赚了钱再还,更使兄弟俩的关系雪上加霜。

  为了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一方面从兄弟亲情的角度出发做工作,讲明兄弟手足情谊无价,不能因这几万块钱将兄弟感情弃之不顾;另一方面,承办法官找到兄弟俩的父母,请求协助做兄弟俩的工作,督促兄弟俩主动还款。

  在承办法官和其父母的共同努力下,弟弟胡志慢慢意识到,以前用逃避还款的方式确实对哥哥造成了伤害,遂主动向哥哥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尽量在外出之前筹齐资金将贷款还清,哥哥胡大志也冰释前嫌,表态愿意帮弟弟一起归还贷款,等弟弟以后攥足了钱再还给他。最终,兄弟俩齐心共同还清了贷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也撤回了起诉。

  重拾兄弟情谊的胡大志和胡志同时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深深的感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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