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起特大贩毒案一审宣判 1死缓1无期
2013-04-26 09:54:36
     中国法院网讯 (李黎)  近日,一起特大贩毒案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的5名被告中,罗红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李梦文被判无期徒刑,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8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被告人罗红智将从广东珠海的毒贩李梦文等人手中购买的冰毒、麻古、K粉等毒品通过珠海至茶陵的大巴运回茶陵,销售给茶陵的毒贩被告人彭志慧、罗新华和吸毒人员,被告人彭志慧、罗新华接货后再将毒品卖给其他毒贩或吸毒人员。2012年3月30日,茶陵县公安部门经过侦查,在茶陵某宾馆将罗红智抓获,现场缴获冰毒45.72克,麻古184粒。随后,在珠海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李梦文及其妻林淑玲等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

  经查,罗红智共计贩卖冰毒1699.4克、麻古7894粒(合710.46克)、K粉1410克,李梦文共计贩卖冰毒1260克,麻古3350粒(合301.5克)。被告人罗红智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鉴于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向公安人员坦白同案人要求其翻供的情况,并在法庭上主动认罪,法院认为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株洲中院遂依法对作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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