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法院实行“法官与当事人诉讼费用核算对账制度”
2013-05-06 09:26:28
5月3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在与承办法官核对诉讼费用无误后签字。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刚 王祥滨)  5月3日,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张某在与承办法官核对诉讼费用无误后签字。

  为提高诉讼费用透明度,让当事人用于打官司的每一分钱都花的明明白白,莒县法院自5月1日起,全面实行“法官与当事人诉讼费用核算对账制度”,案件审结后,法官与当事人一一核算诉讼费用,确认后签字存档,从而杜绝了一些不法代理人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法官形象,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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