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为圆父愿闪婚 安化法院调处无爱婚姻
2013-05-08 10:33: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益阳频道 | 作者:刘妹群
  为了却父亲心事与人闪婚,一场违背自己意愿的婚姻终是让人尝到了它的苦果。近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依法调处了一起结婚只有半年就起诉离婚的案件。

  原告兰某,90后女生,其家中有四姐妹,没有一个男孩。父亲重病,封建思想严重的他,传宗接代的观念根深蒂固,因自己没养育一男孩一直抱憾至今。去年,他在重病在身生命垂危之际时,寄厚望于大女儿兰某。故托人说媒,将邻村一素不相识的男孩良某(本案被告)招为上门女婿。兰某对父亲的安排断然拒绝,可事后,父亲以拒绝就医治疗、蓄意抽烟喝酒等情形逼兰某答应婚事,兰某纵使有百般无奈,为了让父亲安心养病,只能答应父亲所安排的婚事。

  回忆自己短暂的婚姻,兰某一直觉得很委屈,在调解过程中,兰某泪眼婆娑地向法官述说着其痛苦的经历。年轻不懂事的原告,在结婚当晚将其与被告成婚是为了不让原告父亲死不明目的真实想法告诉被告,痛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被告因原告结婚目的不纯,为此与原告有过无数次的激烈争吵,甚至在醉酒时对原告大打出手,原告为了父亲一直忍受。更让兰某无法接受的是,原告为父亲医治之事操劳之时,被告多次强迫原告生育小孩。双方之间的战火从未停熄。结婚不到三个月,原告父亲因医治无效而死亡。原告怀着一颗内疚的心,试着与被告过日子,可被告仍心存芥蒂,变着法找各种理由与原告争吵,原告无法容忍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原、被告几个月来的情感纠缠,最终在法官及家人的劝说下,由原告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平分手。

  法官建议:婚姻应当以感情作为前提和基础,婚姻非儿戏,未婚男女须慎重对待。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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