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坟爷”立案两月未归案
2013-05-30 15:10:5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赵艳红 高泽华
  广东陆丰“坟爷”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立案侦查至今已两月有余。有媒体28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林耀昌至今未归案。为求证上述消息是否属实,人民网记者28日、29日24次致电陆丰市公安局、汕尾市公安局,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明确答复。

  今年3月,陆丰原潭东村委会主任林键国实名举报林耀昌违规经营公墓敛财数亿元,引发社会关注,林耀昌也被媒体称为“坟爷”。

  据媒体报道,3月20日,陆丰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成立调查处理小组。4月3日,经陆丰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陆丰市委批准,对“坟爷”事件涉及的责任人潭西镇党委原任书记和现任书记,潭西镇政府原任镇长和现任镇长,陆丰市民政局原任局长、原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和现任局长等7名领导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同日,陆丰市公安局对林耀昌进行立案侦查。4月10日,林耀昌汕尾市人大代表职务被依法罢免。

  此后便无有关林耀昌的公开报道。有媒体于5月28日刊发报道称,据“坟爷”事件的实名举报人林键国透露,林耀昌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后,一直没有归案,而是在网上被陆丰市公安局通缉。

  记者在网上搜索关键词“林耀昌”,未能找到其被通缉的相关消息,也未找到有关其归案的消息。

  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生分析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记者多次致电陆丰市公安局提出采访要求,均被其工作人员以“无权接受采访”为由拒绝。记者随后又致电汕尾市(陆丰市的上级市)公安局,也未得到明确答复。截至发稿时,记者共拨打了24通电话。

  以下是记者采访过程:

  5月28日

  9:30记者拨打陆丰市公安局接警电话0660-8990110,接线人员让记者拨打指挥中心秘书股电话8992110;

  9:32记者连续三次拨打陆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股电话8992110,均未接通,先是传真信号,然后是占线;

  9:34记者第二次拨打陆丰市公安局接警电话8990110,接线工作人员又告知记者拨打秘书股另一电话8991404;

  9:35记者拨打陆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股电话8991404,询问林耀昌一案进展,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具体情况”,让记者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65666;

  9:37记者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65666,无人接听;

  9:40记者第二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65666,无人接听;

  9:43记者第二次拨打陆丰市公安局秘书股电话8991404,连续拨打5次,反复处于传真、占线、无人接听状态;

  9:49记者第三次拨打陆丰市公安局接警电话8990110,接线工作人员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称“跟领导请示后再回复”;

  9:51记者第三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65666,无人接听;

  10:00陆丰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称“领导说未经上级同意,不能接受采访。你们最好直接联系汕尾市公安局”。记者说“那你们先请示一下汕尾市公安局,看能不能接受采访”?工作人员称“那我再问问领导”;

  11:03汕尾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称“我们有规定,我们无权接受采访。就只能是这样了”,并告知记者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另外一个号码3380206;

  11:08记者第四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65666,无人接听;

  11:09记者拨打汕尾公安局接警电话3369110,接线人员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称会转给相关工作人员;

  11:11记者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80206,为传真信号;

  13:39记者第二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80206,无人接听;

  15:41记者第五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65666,无人接听;

  15:44记者第三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80206,工作人员在记者表示想询问林耀昌一案进展后,称“领导去开会了”,记者问“那还有其他领导能负责这件事吗”,对方说“现在没有领导在”,记者问“能否跟领导手机联系一下”,对方称“会转告”。

  5月29日

  16:56记者第四次拨打陆丰市公安局接警电话8990110,接线工作人员称“你找汕尾市公安局”。记者询问“陆丰市公安局立案的案件,为什么要采访汕尾市公安局”,对方称“不知道”,随即挂断了电话;

  16:57记者第四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3380206,无人接听;

  16:58记者第二次拨打汕尾市公安局接警电话3369110,接线人员称会转告宣传科工作人员;

  17:13自称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的人给记者回电,称“林耀昌的案子,一直是陆丰市相关部门在处理,我这边不了情况。等我请示主管领导,再给你回电”;

  17:35上述自称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的人给记者回电,称“我跟领导了解了一下,林耀昌的案子,还在加紧侦办中”。记者询问“林耀昌是否归案”,对方称“不方便说,以后有消息再告诉你”,随即挂断了电话。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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