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法官巧用“短信互动”和谐化解合同纠纷
2013-06-25 14:09: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林昱钢
  “梁副总,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6月24日,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卫群用14个字向当事人传达了“谢意”,简约而明了。但和以往不一样的是,既不是面对面说,也不是打电话,而是现在年轻人们喜闻乐见的短信息,3天来,刘卫群正是通过这种一来一往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2013年1月,李明一纸诉状将百龙置业公司告上法庭,称自己与百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2年1月1日交房,但百龙公司并没有按照房屋装饰装修质量标准交付房屋,虽然李明多次敦促,百龙公司却始终未对质量问题进行全部修复,直至2012年9月26日才交房,李明遂要求法院判令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判令修复房屋卫生间、厨房墙壁及屋顶渗水漏水的质量缺陷。上思法院开庭审理后,百龙公司辩称李明已于1月15日收到收楼通知书,并验收合格,即便存在逾期交房,也只是承担2012年1月1日至1月15日的违约责任。尽管双方都愿意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经历了多达4次的庭内调解,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难以达成一致。

  调解陷入僵局,主办法官刘卫群并未放弃任何希望。考虑到代表百龙公司参加本次诉讼的是一名普通中层领导,话语权相对有限,加上本身也并非法律从业者,在领会和传达法院调解意图的能力上有所欠缺,或许只有公司的上层领导才能对调解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但作为一个公司的上层领导,往往因为事务繁忙而无暇出庭,怎么样才能把调解方案准确有效的传递给这个特殊的当事人?刘卫群突然想到了发短信,多年来与儿子的“短信互动”,让她对这个很多同龄人看来还很新鲜的事物并不陌生。

  根据这个思路,6月21日,刘卫群在询问李明意见后,将重新制定好的调解方案编成短信息,直接发送给了百龙公司的梁副总。让她没想到的是,没多久梁副总便作出了回复,表示公司将会对调解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并尽快答复。虽然没有立即表明立场,但这位副总在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亲和谦卑,却让刘卫群重新看到了调解的曙光。6月24日,梁副总发来的第二条短信,印证了刘卫群的预感:“刘法官,公司已经通过调解方案……”

  “用短信来进行背靠背调解,灵活易操作,可以有效克服部分当事人因工作繁忙而无法出庭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消除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剑拔弩张的对抗情绪,营造出有利于调解的平等交流气氛。”刘卫群说。而据她介绍,年初她就已经用发短信的方式调解了另一起民事纠纷,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