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积极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
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郭声琨主持会议 周强曹建明出席
汪永清耿惠昌吴爱英李东生王建平陈训秋出席
2013-06-01 08:20: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景义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5月31日在江苏苏州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继承优良传统,积极改革创新,着力把握规律,下大气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孟建柱充分肯定了平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总结了平安建设积累的有益经验,并向长期战斗在平安建设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敬意,向积极参与支持平安建设的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感谢。他说,早在1983年的春天,邓小平同志到江苏苏州等地考察后,描绘了对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其中包括“人们的精神面貌变化了,犯罪行为大大减少”等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一条重要衡量标准就是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有新期待,对平安建设有新标准。人民群众不仅关注人身安全,而且关注吃得放不放心、住得安不安心、出行是否平安、小孩上学是否安全;不仅关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成效如何,而且关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高不高;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关注政法综治部门是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能否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充分体现。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科学规划,在更高起点上、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中国。

  孟建柱要求,建设平安中国,既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工夫,又要立足当前,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上见实效。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把专项打击与整体防范结合起来,积极预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动态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把重点整治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和治安盲点;把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安全第一与服务至上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公共安全管理服务效能。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努力把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依法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强化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广大网民成为网上平安中国的建设者。

  孟建柱指出,影响平安的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深化平安建设,既要治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治本,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要积极推动平安建设向前端延伸、向基层延伸,努力建设主动性更强、基础更牢的平安中国。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平安建设的源头性工程。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发展为民、富民安民,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和民意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城乡社区服务群众、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能力;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基础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努力以小平安累积大平安。

   孟建柱强调,平安建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只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平安建设才能拥有不竭动力。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要更加注重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加注重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更加注重把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形势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平安建设提供力量源泉。

  孟建柱指出,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意愿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群众的评价是平安建设的“试金石”。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好平安建设“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判”的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善于用群众的眼光审视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善于用群众的视角反思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力争每年都办成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让平安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孟建柱强调,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平安建设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社会管理与服务群众的关系,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平安建设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要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把依法解决矛盾和问题作为基本要求,善于把平安建设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要把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作为重要内容,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共同维护法治机制、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孟建柱要求,要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加快推进平安建设信息化进程,着力实现平安建设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着力推动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为平安建设能力,着力运用信息化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效能,着力推进平安建设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要牢固树立合作就是资源、就是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健全机制、创新方法,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平安建设的整体合力。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汪永清、耿惠昌、吴爱英、李东生、王建平、陈训秋等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出席会议并就平安建设经验作了大会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主管政法综治工作的负责同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有关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各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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