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自觉践行司法为民 牢牢坚持公正司法
2013-07-04 16:45:03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四个让”掷地有声。

  周强指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司法保障,最根本的就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周强要求,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要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

  周强说,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在维护人民权益上下更大功夫。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要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审理,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与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审慎处理涉及城镇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依法得到救济。

  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问题,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找打官司到底难在何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采取调解、和解、仲裁方式解决问题。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在立案工作中存在的该立不立等问题,依法保障群众诉权;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说明工作。要严格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条件,加强对诉讼、执行中止的监管,防止在审判环节出现久拖不决等问题,防止增加群众讼累。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要切实抓好现有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不搞花架子,不作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点的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司法便民措施中得到实惠。要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落实救助资金,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参与司法援助工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