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再次举行媒体采访活动
王常松张立勇回答记者提问
2013-07-06 09:31: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7月5日上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再次举行媒体采访活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应邀就司法公信、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司法公开、防范冤假错案等问题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面对媒体提出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问题,王常松表示,当前,为了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吉林法院确立了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等三个工作抓手。判案不出错,具体措施是严把立案关,严把事实证据关和定性处理关,合理借助外部力量,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审案不超时,具体措施是实行严格的审限到期提示和超审限案件通报制度,强化院庭领导审判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开展转变工作作风的活动,把效率摆在了与质量同等重要的位置。法官不出事,具体措施是大力推进具有法院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形势整体向好。

  面对媒体提出的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问题,王常松表示,吉林每年近30万件案件中,大约80%的案件由基层法院负责处理,基层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案里确定吉林高院为高级法院中的唯一试点单位后,吉林高院经多年探索完善,改革收效已很显著,案多人少矛盾有所缓解。今后,吉林高院将把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全省法院一项重点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不断深化和推进。

  面对媒体提出的阳光司法开展情况和未来司法公开方面的思路,张立勇表示,河南法院2008年开始推行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2009年开始推行三级法院案件庭审网络视频直播,2011年开通“豫法阳光”微博,2012年全省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微博。今后,河南法院将把阳光司法的重点放到裁判过程公开上,在全省法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公开展示证据等“三同步、两公开”活动,探索公开审理报告、合议笔录、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等改革举措。

  当媒体提及河南高院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努力和尝试时,张立勇表示,李怀亮被宣告无罪,是河南法院吸取赵作海错案教训、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生动实践。围绕防范、纠正冤假错案,河南法院这几年一直在反思,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从司法理念入手,把赵作海释放的5月9日作为“错案警示日”,二是着力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四是充分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积极作用。五是以宣告李怀亮无罪为契机,在全省开展“长期羁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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