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官”翟树全23年书写人间正义
2013-07-10 09:52:44 | 来源:长春晚报 | 作者:曹秋平 孔彬文 李自强图
翟树全向记者讲述自己的工作经历
  在职23年,他坚守职业道德防线,将形形色色的诱惑拒之门外,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金钱案;他一身正气、执政为民,用公平和正义书写一段段感人的诗篇。近日,记者见到了这位普通的乡村法官翟树全,提起他,十里八村的老百姓无不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自1989年参加工作以来,翟树全在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法庭整整工作了23年。在那间简陋的审判庭里,他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100多起,调撤率达90%以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当地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在农村法庭里工作,处理的往往是生活琐事、邻里纠纷,但哪怕是一件看似很平常的小事,对老百姓个人而言都是天大的大事,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翟树全说,百姓的事大于天,作为一名法官,不仅代表着法律的公正,还承载着人民寄予的殷殷期盼。几年前,辖区内张大娘因家庭纠纷状告其儿子,由于其儿子儿媳不肯说实话,歪曲事实,张大娘伤心欲绝。责任心促使他多方走访,调查取证,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还老人以公道。结案后,张大娘特地从家里拿来一土篮大鹅蛋、外加200元钱,并亲热地拉着翟树全的手,嘴里不断地说“这个孩子真是个好官啊,比我的亲儿子都好啊”。望着老人真诚的目光,他的眼睛湿润了。最终,翟法官将大娘送上出租车,并将大娘拿来的东西全部让大娘带了回去。

   辖区内有一个姓庄的农民,平日里经常赌博。一天,他媳妇把家里唯一的积蓄700元钱交给他,让他去买头毛驴耕地,他却将这700元钱全输光了。他媳妇在得知他将家里仅有的积蓄都输光后,一气之下要离婚。庄某说啥也不离,还扬言:“她要是非和我离婚,我就把她杀了!” 这句话震动了翟法官,绝不能让民事纠纷演变成恶性事件。法庭小,屋子热,他就把他们二人拉到窗户底下,从早劝到晚,费尽了口舌,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庄某知道自己有错,又看到翟法官这么用心,他也想开了,他说:“老翟啊,看在你啥也不图,这么费劲儿帮我劝媳妇的份儿上,我以后也得好好做人。我明白了,这事儿谁都不怪,就怪我自己,你放心吧,我不会杀她的,我得好好活着!”调解的结果让翟法官感到很欣慰。他的真情唤醒了当事人的理智,因为他付出的温暖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是再苦再累也值得。

   20多年来,翟树全默默地践行着“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自觉地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他致力于钻研调解艺术,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开展工作,使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故此,他被同事称为“调解专家”。

   2009年,这位“乡村法官”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被评选为2009年度“感动吉林”十大人物之一。2010年,他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被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勤廉标兵”,授予“扎根基层,执政为民好法官”称号,被长春市委评为“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先进个人”;被长春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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