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异康就贯彻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强调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2013-07-25 07:45: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7月23日,在审阅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后,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批示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座谈会精神,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姜异康指出,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孟建柱书记批示和周强院长的讲话精神,明确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传达座谈会精神,不断提高全省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8月初山东高院将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措施。上半年,山东法院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即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新收各类案件51万余件,办结近40万件,结案标的额663亿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9.81%,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3.39%。着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畅通维权渠道,特别是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司法为民的突破口,推行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三级法院院长接访1495人,省高院领导接访81次、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116件(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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