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官石玉波事迹反响强烈
孙春兰批示要求深入学习
2013-08-24 09:1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上仓法庭原副庭长石玉波的先进事迹经《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后,感动津门,并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8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宣传,深入学习石玉波同志的先进事迹。

  石玉波曾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天津市第六届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他扎根基层17年,心里装着群众,公正高效审案。在上仓法庭7年间,他审理了1930起案件,近70%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所办案件无错案、无超审限、无集体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论官司输赢,从来没有一个当事人对石玉波的人品和他所办案件的公正性有过微词。2012年12月7日,他在办案中突发脑梗塞,经全力抢救无效逝世,年仅37岁。2013年1月,天津高院追授石玉波为“优秀法官”并追记个人一等功,中共天津市委追授石玉波“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市级模范公务员”称号。天津市委政法委号召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学习宣传石玉波的先进事迹。

  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和生动教材,石玉波的感人事迹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法院领导、生前同事、亲属以及律师、当事人,都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天津政法机关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以石玉波为榜样,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为民务实清廉模范活动正在广大干警中蓬勃开展。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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