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强化理念转作风
2013-09-06 07:39: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京霞 赵岩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教育实践活动之初查摆的十个方面60余条具体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明确了下一步需要重点剖析反思、整改规范的“十个问题”,并提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树立和强化“十种理念”。

  北京高院提出,要以“四风”问题在司法审判领域的主要表现为切入点,要注重解决好以下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问题;个别干警漠视群众利益诉求问题;诉讼服务不便捷不到位问题;官本位等司法作风问题;司法信息不公开问题;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司法不接地气问题;司法质量、程序、行为瑕疵问题;告知释明及判后答疑不到位问题;司法不公开、不透明、不民主和“三个效果”不统一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高院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警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要树立和强化司法审判工作就是党的群众工作;诉讼程序穷尽与手段方式穷尽并重;个案公正是司法公正基石;以人民群众诉讼需求为导向;法理情和谐统一和案结事了人和;加强公共关系协调、促进良性互动;公开民主、社会参与、社会监督;能动司法、民生司法、人文关怀;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利益衡平;行为决定公信、作风决定形象的理念。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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