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要为群众利益着想
——记四川省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员刘波
2013-09-10 09:20: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高志超
  今年40岁的刘波是四川省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波虽然个头瘦小且身体毛病多,但只要跑起案子,就显得特别能吃苦、特别有耐心、特别有办法。据统计,刘波在执行局工作近十年,累计执行各类案件560件,执结金额12.9亿元,且无一错误执行、无一执行回转、无一不良投诉。刘波先后八次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党员”、“优秀执行员”。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查小云这样评价刘波:他把无私奉献精神、强烈的职业意识和浓厚的亲民情结融入执行工作中,用出色的业绩诠释着他对法律事业的不懈追求。

  心中有梦想,就要去追求

  刘波说:“我的梦想就是多办案,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得到妥善解决、每一个群众的愿望都尽可能得到实现。”最近几年,成铁法院执行案件绝大多数是以“公证债权文书”为依据的非诉案件。案件类型多为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抵押贷款以及银行按揭购房购车购工程机械等,执行标的有几十万、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凡是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主动请缨的总是刘波,局长首先考虑的承办人也是刘波,这是因为刘波执行大案、难案相当有经验。当然,这不是因为刘波有什么“特异功能”,而是刘波爱学习、肯钻研,在不断学习中增长了新知识,树立了新理念,掌握了真本领。1995年,刘波从部队复员进入成铁法院,先当法警,后当执行员,一本《民诉法解释全书》、《民诉法修改与适用》、《执行业务手册》,一直伴随着他,新书翻成了旧书,与执行沾边的每一部法律他都要找来阅读,每一项常用的条款他都要熟记于心。勤奋学习的结果是知识积累愈来愈丰厚,办案本领也愈来愈增进。俗话说,熟能生巧,巧能飞越。一些案件咋看起来几乎没有执行条件,但刘波接手后十有八九能让‘死案’复活、‘骨头案’变‘软’。”同行问他办案“窍门”,他说无非是脑筋转快一点儿、腿脚多动一点儿、心思多用一点儿。仅2012年7月铁路法院移交地方以来的一年多,刘波就承办执行案件34件,执结30件,执结率88%,执结金额1.78亿元。

  肩上担责任,就得讲奉献

  中商财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绵阳朝阳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刘某元等四名个人在银行融资进行担保,结果后者拖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340.39万元长期不予归还,作为担保人的中商财富便成了被执行人。2013年7月下旬,申请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成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波接案后立即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在弄清每一个事实、辩明每一个疑点、梳理每一项证据、了解每一条线索的基础上,着手执行该案。8月初的一天,在申请人律师张某引领下,刘波与分管副院长、书记员乘坐火车先是直奔被执行人总部所在地北京执行,在无任何收获的情况下,又赶往被执行人财产涉及地石家庄和邯郸,最终在两地的三家银行查询到被申请人帐户有相当数额的存款,于是按执行标的额分别予以查封、扣划。稍许休整后,刘波等执行人又赶往沈阳执行同一申请人的另一案件,不料到达沈阳当天,带病工作多年的刘波腰椎间盘突出症突然复发,疼痛难耐,带队的副院长见状心疼不已,劝刘波赶快到当地医院检查,或先回成都住院治疗,案件由他们代为执行,张律师也提出让刘波乘飞机返程,由他购买机票,但刘波既不愿到医院就医,又不肯让案件当事人为自己买机票,仅仅服下一些止痛药物后,与同行坚持将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后才乘火车返回成都。事后,申请人委托张律师携带一大包补品来法院看望刘波,刘波执意不收。刘波笑着说,你们不用感谢,更不用送礼,我干的就是这一行,只要当事人对执行结果满意,就是对我最好的感谢。

  群众有诉求,必须用心办

  提起三年前刘波执行的一起案件,执行局局长方毅仍然记忆犹新,当时正是刘波的一条建议,使27名群众来法院“闹访”的紧张情形得到缓和,后来他们还给法院送来一面锦旗。

  2010年初,成都一家融资担保公司的老板张某勇申请强制执行成都某房地产公司欠款本金和利息共计1096万元的案件摆上了刘波的案头。刘波依据本院作出的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裁定,第二天就与书记员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四川崇州市区多家银行调查被执行人的存款,却无功而返。之后一月内,刘波又前往崇州市其它乡镇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终在崇阳镇三元街查询到被执行人拥有一栋共四层、约8000余平米的办公用房和营业用房,刘波当即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协助,随即依法将被执行人部份营业用房查封。

  又是一个星期一,刘波正在伏案审阅另一执行案,突然有一群人来到法院嚷嚷着要见院领导,说刘法官查封了老板的营业用房,也就是查封了他们的商铺,必须叫刘法官给个“说法”,不然就到省上上访。一时间,气氛相当紧张。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和刘波赶紧热情招呼他们在接待大厅坐下,泡上茶水,好言抚慰,仔细倾听他们述说了好一阵,才弄清他们的来意。原来,这批群众中有27人是法律称之的“案外人”。之前,被执行人将其营业用房的一个楼层改造成若干七、八平米的独立商铺,以每个商铺5—10万元出售给他们后,又由其返租,每月按比例给付租金。他们说;“现在铁路法院的刘法官将老板的财产查封了,还要卖了偿还申请人的钱,我们在这栋楼里购买商铺的费用、租金及损失法院得负责。”几个小时的接待中,院领导和刘波又是对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又是解释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程序和原则,最后又再三说铁路法院也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你们有难事儿找法院,法院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末了,见他们还不放心,刘波还把自己的手机号写在纸上递给他们,并叮嘱他们尽快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以便标的物拍卖后参与分配。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了,虽然被执行人被查封的部份楼层的营业用房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但毕竟有一个过程,而上述群众却不愿再等待,他们的代表杨明强、谢忠诚三天两头给刘波打电话催着解决,有时深更半夜刘波还要接听他们的电话,弄得妻子不高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6名管理被执行人营业用房的员工也找到法院,说老板欠他们三个月工资6、7万元,希望法院想办法解决,否则他们就来法院“上班”。为尽快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不让他的利益受损害,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刘波向领导建议让申请人先垫付相应款项,待案件结案后再作处理。回过头来,刘波多次与申请人协商,最终说服申请人先预支了160余万元。没过几天,刘波等法官带着现金到崇阳镇三元街,向27名经营户和6名公司员工逐个发放了其应得款项。不少群众接过一沓沓现金,一时泪光闪动,一个群众拉住刘波的手,不停念叨:“刘法官人性啊、人性啊……”

  明知执行难,也得尽力干

  四川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因拖欠四川某城市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巨额工程款,被原告起诉到成铁法院。2011年10月18日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12年9月30日前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共计820万元。同年12月1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刘波先是向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萧某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接着又向萧某标发出“报告财产令”。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刘波既没见到萧某标的“财产报告”,也难寻找到萧某标的踪影,该案似乎成了“骨头案”。进入2013年,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刘波于3月份向萧某标发出了该院第一份“限高令”,随后又向民航四川机场公安分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商请其发现萧某标乘坐飞机时予以扣留。2013年5月7日夜间11时许,隐身几个月的萧某标终于在双流机场现身,民航四川机场公安分局发现后当即将准备乘坐飞机的萧某标扣留,并及时通知了法官刘波,刘波等执行员在法警配合下,立即驱车前往二十几公里外的双流机场将萧某标带回法院,经过连夜做工作,萧某标最终向刘法官提供了执行线索,说为其公司提供担保的广东一家物业公司可以代为履行债务。第二天清早,刘波等执行法官携萧某标直飞广东,依法从某市一物业公司帐户扣划了首笔执行款130万元。目前,刘波还在为继续执行该案忙碌着。他说,明知执行难,也得尽力干。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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