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四项措施确保整风肃纪获实效
2013-09-16 15:12:23
     中国法院网讯 (侯鹏宇 田乐)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以四项重点措施为抓手,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改进审判作风、强化纪律观念,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使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

  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治理“庸、懒、散”问题。该院通过纪检网站、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个别干警存在的精神懈怠、责任感不强、审判纪律不严、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回复查办结果。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不定期开展内部巡查,深入庭室检查工作情况,有效解决了个别干警办案效率低下、工作不作为、随意脱岗、在岗不尽责等问题。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评查,将查出的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深入分析原因,努力找准对策,有效提高了干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严肃“三公”消费纪律,着力治理奢侈浪费问题。该院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通过精简调研、会议、文件等措施,力戒形式主义。接待一律由常务副院长把关审核,严格限制公务接待的次数、人数及标准,最大限度地压缩会议、接待、外出考察等费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车外出归来一律停放到单位停车场,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严禁超标准超编制购置或高档装饰公务用车。全院干警个人出境证件由政治部统一保管,杜绝违规出境等问题的发生。

  严肃群众纪律,着力治理“冷、硬、横、推”问题。该院强化立案窗口服务和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严格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制服上岗,注重工作期间的言行举止,力戒官僚主义,有效解决了个别干警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冷漠等问题。设立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建立案件当事人约见制度,较好地解决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未公开和应告知的事项不能一次性告知等问题。建立青年干警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纪检监察部门针对群众纪律作风开展不定期巡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严肃廉政纪律,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该院坚持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力戒“关门办案”;改进审判方式,要求审判人员深入了解案情,力戒“坐堂办案”;坚持能动司法,结合实际情况,力戒“机械办案”;严肃审执纪律,确保司法廉洁,杜绝吃请受礼、办人情案关系案、违规收费等问题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实时进行督察,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有效促进了干警“不敢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建设,“吃、拿、卡、要”以及个别违规经商等不正之风得到显著改善。

  鄂尔多斯中院通过对全市法院自查自纠情况、自我整改情况、总结提高情况坚持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并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对发现并核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纳入全市法院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经过专项活动各个阶段的检查和整改,广大干警的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明显改观;大局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公正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极大提高。整风肃纪四项措施为全市法院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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