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违法执业后玩失踪 委托人起诉律师事务所
2013-09-27 10:03:23
     中国法院网讯 (郭栋平)  2013年9月26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王某诉某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王某当庭领取了律师事务所支付的赔偿款6万元。

  王某之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带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因不服一审判决,王某委托被告的律师张某为二审辩护人,就刑事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诉讼中,律师张某与王某短信联系,要求王某汇款,用于支付受害人赔款,以减轻刑罚处罚。王某为了让儿子得到二审法院减刑,便通过银行先后四次向律师张某开设的账户上汇款共计12万元。不久,二审法院对王某之子抢劫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某见律师张某并未将汇款支付给受害人,便找到律师张某要回汇款。律师张某将汇款开支完毕,无法返还汇款,从此下落不明。王某控告律师张某和索要汇款均无果,于是将张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广安区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律师事务所赔偿王某6万元,并当庭兑现了协议,化解了纠纷。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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