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召开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2013-11-01 15:11: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 | 作者:罗明正
  • 湖北召开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1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必须牢牢抓住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廉洁司法,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李静在讲话中指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是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基础,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都对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法院要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高队伍建设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实现湖北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李静强调,领导班子是干警的表率和榜样,只有过硬的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法官队伍、打造一流的审判业绩。全省法院各级领导班子要讲政治,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勤学习,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要干实事,做到勤勉敬业、脚踏实地。要严管理,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重团结,做到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要能自律,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李静指出,思想建设是牵头抓总、管方向、管长远的工作,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全省法院要深化理论武装,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引领行动,保持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抓好党性教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热情,敬业履职,做好工作。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始终坚守职业底线,努力做受人敬重信赖的合格法官。

  李静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推进“三化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提升依法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要把提高做群众工作、做当事人工作的能力作为重要的司法能力,切实增强把握法律精神、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要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好教育培训在提升司法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李静指出,作风承载着公信,影响着公信。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真抓实转,努力解决法院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尽力解决当事人的诉讼难题,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力戒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大力倡导认真细致、踏实务实、文明有礼、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要增强纪律意识,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靠严明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李静强调,廉洁司法是做法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底线要求,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最重要的保障。全省法院要坚持教育为先,引导干警珍惜职业荣誉、个人声誉和家庭幸福,自觉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强化管理监督,真正做到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努力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为法官严格公正司法撑腰打气。要加强制度约束,着力规范司法权的运行。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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