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失信名单、见证执行、严惩拒执犯罪有机衔接
2013-11-05 10:47:17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情况,公布5起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河南法制报记者提问:请介绍河南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回答:今年全省法院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作为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2012年全省法院三次开展集中暴光赖帐户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等各方建议,结合我省实际,于5月2日下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意见》为全省法院和相关联动单位统一实施信息发布和实施信用制裁提供了依据。全省各级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步排查,重点选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对拖欠人民工工资,涉及弱势群体的被执行人。民生案件优先考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5月至9月河南全省法院先后公布了三批失信名单,共1400名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发布,并挂在河南法院网各地网站上等形式,向工商、房管、国土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在集中发布的基础上,不少法院在各自辖区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和媒体和网络进行信息发布。如新乡中院与新乡电视台联合创办《老赖暴光》节目,滚动播出失信名单。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发后,我们组织全省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按比例又选出符合条件的350名被执行人作为全省第四批失信名单,也于今日同日发布。截止目前全省已经有175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基础上,全省法院多措并举,向老赖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而且还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到现场见证执行重大典型案件。对仍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三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统一有效的执行保障制度,不仅依法制裁了赖帐户,震慑了潜在的失信者,也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这项工作如郑州、洛阳、信阳、新乡等法院做得很好,也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申请执行人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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