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纳入31259例信息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局良好
1045人迫于信用惩戒威慑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2013-11-06 07:40: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情况
  记者11月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10月24日开通以来,截至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已纳入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11月4日17时,该名单库网络点击率已超18万次。慑于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1045名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义务。北京、广东、广西、河南等地20%左右符合列入名单库条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主动协商还款事宜。

  这些名单信息,均系各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设定的条件、标准,通过法定程序,依职权作出认定,统一录入到名单库。31259例信息当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5634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

  数据显示,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占了一半比重。这些名单信息,目前均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社会生存空间大幅度缩小。

  据悉,《规定》出台以来,特别是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以来,引发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慑于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全国共有1045名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据北京、广东、广西、河南等地法院统计,约有20%左右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条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者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破解执行难问题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任重道远,人民法院将实现实时录入和定期通报制度相结合,继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合作,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介绍了五起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典型案例。河南高院执行局局长宋海萍介绍了河南法院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工作情况。据介绍,河南全省已有175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今后,河南法院将把公布失信名单、实施见证执行、严惩抗执犯罪三项措施有机衔接起来,积极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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