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全国法院的审判流程都将在一个平台查询和公布
2013-11-28 12:23:10
     中国法院网讯  2013年11月28日上午10:30,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推进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南方日报记者提问:首先是关于一个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问题,我们注意到,有很多人民法院的开庭公告是在法院的公告栏进行公告,现在按照《意见》的要求,是否也应当在三日之前上网?第二个问题,刚才也有记者提到,如果一些基层的法官执行不力的话,有没有一些问责或惩处的措施?这是关于裁判文书上网方面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回答:关于开庭公告的问题,各地法院的做法不是太一致,这是由当前信息化的条件和各地法院的情况有所差异。我们现在这三大平台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规范,未来这个平台审判流程的平台全部搭建好了,比如一到两年,全国法院的审判流程都在一个平台查询和公布,你刚才的问题就解决了,现在据我了解,我们各地法院在这个问题上做得比较好,如果你关注一些法院,比如深圳法院或其他法院,把这个法院的网站打开会不断滚动播出他们开庭的公告,当然有的地方做得会不好。

  可能有些地方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有一些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宣传力度,各级法院都要承担起责任,周强院长在讲话中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我相信各级法院的领导、广大法官群体都会增强这种责任感,一定会把这项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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