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法院巧出“新招”保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2013-12-10 10:17: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刘敏 罗珩
  近年来,为应对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的需求,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巧出“新招”加强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服务。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案件1500件,审、执结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各类民、商事案件1462件,通过审理和执行案件,共为贵港市非公有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5亿元。

  贯彻“调判结合”原则。该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庭前调解,促进诉讼调解,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委托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主管部门协助,优化整合资源,强化调解力量,逐步形成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良好格局,不断拓展调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如贵港市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95户购房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港北法院。由于购房者情绪激动,曾成群结队多次向人大、政府等部门反映情况。多家报刊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巨大影响。后经过港北法院四个多月的调解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赏。

  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该院通过邀请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旁听典型案例庭审等手段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法律服务工作组,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运用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减少经营风险。如今年11月,港北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行政庭庭长黄森荣,带领行政庭的法官干警,分别走访了西江投资有限公司、港新养猪专业合作社、天河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贵港市廉租房项目、华南纸业、益海嘉里粮油综合加工项目6个企业项目业主,倾听业主的心声,了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项目业主们对港北法院的来访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希望法院今后能给予企业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多到企业走访,为高管和员工授课,普及经济、贸易、金融、合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灵活采取“放水养鱼”措施。该院在审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中,对于涉及企业的各种财产保全措施严格审查、审慎使用各类诉前和诉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注重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资本有效运转,妥善审理各类股权、投资、金融、借贷纠纷和不良债权转让纠纷,对符合经济发展方向、有利于经济结构优化的商事行为,积极通过债转股、分期付款、给予宽限期等方式化解企业债务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效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港北法院执行局法官认真贯彻执行“生道执行”理念,积极主动地协调申请执行人广西金环荣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贵港市双虎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货款合同纠纷一案,采取“生道执行”等执行方法措施,力促执行和解,力避“竭泽而渔”,在征得申请人应允后,暂缓强制执行,留给被双虎矿业有限公司一段时间的经营发展,终于起死回生,渡过难关,并最终保证了金环荣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得以实现,实现了双赢局面的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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