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受挫泄愤砸警车 一男子获刑八个月
2013-12-16 10:02:50
     中国法院网讯 (曹作和)  家住北京密云的姜某某因情感纠纷,为泄私愤将过路警车拦下,并持械将警车砸坏,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姜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姜某某于2013年9月6日14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桥东北四环路边,为发泄不满情绪,随意拦截过往警车,并持棍棒将车牌号为“京A71xx警”的桑塔纳牌警车的左后尾灯、后备箱等处打坏,将车牌号为“京D05xx警”的桑塔纳牌警车的左前车门玻璃、左后车门玻璃、左侧反光镜等处打坏(以上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6579元),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起获棍棒2根。

  据了解,被告人姜某某因与女友情感上产生纠纷,特意从密云赶到城区约其见面。在四环路边,姜某某再次打电话给女友,女友不愿和其见面,一怒之下其便报警称女友被人强奸。在等候警察到现场的过程中,越想越气,为泄愤将过往的一辆警车拦截下来,用棍棒砸坏警车。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某任意损毁公共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姜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已赔偿相关单位的经济损失,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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