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建议
行政复议法修改应抓紧启动
2013-12-27 10:46:02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于呐洋
  记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2月26日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不少委员建议,抓紧启动行政复议法修改工作。

  乔晓阳委员指出,要抓紧完善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统筹考虑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深入研究复议和诉讼的性质、作用以及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被告关系等问题,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访的关系,充分发挥制度合力。“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行政复议法修改起草进程,尽早提请常委会审议。”乔晓阳说。

  “尽快启动行政复议法修改。有些问题还要从顶层解决,比如机构是否独立的问题、谁来当被告的问题。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请审议,希望行政复议法修改工作加快速度,建议两部法律修改工作同时进行。”王乃坤委员说。

  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于呐洋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不少委员建议,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

  韩晓武委员说,许多市、县行政复议机构不健全,特别是有的县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来。行政复议人员、办公设施、经费保障等办案条件还存在较大差距,不能适应行政复议工作任务要求。 

  韩晓武建议,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充实、配备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复议人员培训、学习、交流,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议考虑建立行政复议人员任职资格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把行政复议所需经费列入本机关行政经费,单独列支,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杨秀华认为,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是反映社会矛盾的重要窗口,建议在行政复议机构上充实力量,健全队伍,让老百姓真正依靠法律寻求公正,而不是通过上访、闹访和缠访得到实惠。

  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于呐洋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不少委员建议,要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

  韩晓武委员建议,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降低行政复议门槛,使更多的行政争议能够通过行政复议得以解决,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王金亮说,行政复议应是方便、快捷、免费的维权渠道。90%的行政争议都是发生在基层,因此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也应该是在基层。本来行政复议应该成为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但实际上并没有充分发挥这个作用,尤其是在县级政府,行政复议权严重萎缩。王金亮建议,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强化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从机制体制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不受干扰,敢于办案,不办人情案,不搞“官官相护”,提高办案质量,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加大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于呐洋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

  韩晓武委员说,老百姓对行政复议不了解,不懂得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群众怀疑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担心“官官相护”、“暗箱操作”,存在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问题。建议大力加强法律宣传,让广大群众熟悉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王金亮建议,加大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法律要取得好的实施效果,首先要普法,让人民群众知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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