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淀粉厂女老板强迫他人交易获刑一年
2014-01-23 14:21:43
     中国法院网讯 (汪次安 林倚萍)  1月23日,笔者从广东省翁源县人民法获悉,该县一淀粉厂女老板毛某纠集十余名社会青年,采取暴力殴打、强行过秤的方式强迫他人交易。日前,该女老板被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

  2012年11月,翁源某农资公司打算将收购到的木薯卖给毛某的淀粉厂,毛某以木薯淀粉含量少为由,将市值价格每吨600元压到300元。农资公司认为此举将损失惨重,便另觅买家。

  同年12月23日,农资公司以每吨600元的价格与英德市某淀粉厂达成了买卖协议,毛某得知后大为恼怒,便纠集十余名社会青年驾车前往木薯交易地点,强行拦下货车,不准任何人离开。农资公司方的人员梁某与毛某论理,毛某便叫帮手对其进行殴打,同时强行将木薯拉到自己的淀粉厂过磅,并以每吨30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

  翁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采用暴力和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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