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预期目标
自治区第一督导组高度评价活动实效
2014-01-27 15:50: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建
  • 27日上午,广西高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 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深入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
  “自治区高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出台了38条改进措施,有效排除诉讼障碍,及时保障群众诉权,百姓拍手称好。”这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张玲燕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对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的中肯评价,也是自治区高级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实现全区法院司法作风有较大改变,法院形象有较大改观,司法公信力有较大提升的预期目标的真实写照。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自治区高院不断强化问题导向,以整风精神敞开大门找问题,对号入座领问题,谈心交心点问题,自我批评亮问题,相互批评揭问题。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带头听意见、摆问题、抓整改,担好第一责任、树好第一标杆。该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自己查、同志帮、组织点等方式,共收集到各种意见建议2000余条,经分类汇总梳理后原原本本地反馈给每个党组成员和各党支部,“谁家的孩子谁抱回”绝不推卸责任。党组成员亲自撰写高质量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对准号、像自己、有深度”的要求,一步步将查摆问题导向深入。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互提互点找准问题,揭短亮丑不转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实打实、硬碰硬,取得了“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效果。《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以“强化问题导向,真查深剖实改”为题,对该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度报道。自治区党委确定该院为三个先进单位之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自治区高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抓什么问题,把边查边改解决实际问题贯穿活动始终,将解决问题与完善机制有机衔接起来,突出实践特色,立言立行、立行立改。整改方案深、细、实、准,涉及四大项17个子项66项具体任务,措施实、责任清、时间明,针对性、可操作性强。针对群众反映的审判质量效率问题,部署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涉诉信访积案、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等专项清理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立案难”问题,出台指导性意见禁止“限号立案”,采取“立案窗口”值班、工作日无间断立案等38条措施;大力推广领导包案、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的成功经验,妥善化解自治区36件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实现全区法院涉诉信访量持续下降,获最高法院及自治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与金融、行政机关等联动部门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成效显著,2013年执结案件30091件,同比提高15.39%,清理涉党政机关久执未决案件1107件,执行标的9.56亿元。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勉励广西“总结经验,当好示范,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更多的新鲜的经验。”

  自治区第一督导组组长农立进在1月27日召开的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该院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自治区高级法院工作报告在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以95.13%的赞成票获得通过,连续六年创历史新高,就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最生动的综合体现。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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