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中院加强与海关联动严厉打击走私犯罪
2014-02-28 15:13: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刘晓宇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与南宁海关共同签署《加强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以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防城海关、东兴海关建立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针对中越边境走私的严峻形势,注重在反走私综合治理中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多方位的合作交流,有力打击了走私犯罪行为。

  注重加强与海关的沟通协调。不仅注重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定期沟通,还根据个案需要进行不定期沟通,努力在法律适用、证据证明标准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如对于走私冻品的起刑点问题,该院与海关、检察院等部门结合防城港本地实际确定统一标准,在缉私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

  严格走私犯罪案件缓免刑的适用。该院进一步完善了走私犯罪缓免刑适用的监督机制,加强分管院长、庭长指导把关,重大案件还须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定期对适用缓免刑情况进行分析,平衡量刑,有效规范了走私犯罪缓免刑的适用,2013年该院此类犯罪缓免刑适用率比2011年下降了18.16%。

  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制度,确保在经济上严厉惩处走私罪犯。该院对扣押在案“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没收,交由海关处理;对被告人被依法扣押的赃款赃物、违法所得及其他被扣押的合法财产,待判决生效后依法执行其应当履行的罚金刑;对海关部门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所收取的保证金,依法予以冲抵罚金等等。

  明确打击的重点。该院严厉打击香烟、二手汽车、冻品等走私犯罪,严厉打击“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的走私贩私行为,重点打击在钦(州)防(城港)高速公路、防(城)东(兴)二级公路、旧防(城)东(兴)公路上利用小汽车、摩托车、面包车及其他运输工具驮带走私贩私货物的行为。

  加强司法建议。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的走私大要案,该院及时向海关了解相关办案情况,同时将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问题反馈给海关,使海关能够更好地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完善制度。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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