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和渠道上治理电信诈骗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伟才
2014-03-13 15:35: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2013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骗术手段不断翻新、受害群众越来越多、被骗金额屡攀新高、犯罪集团全球开发、作案窝点快速扩散、诈骗犯罪始终面向大陆……”

  鉴于电信诈骗上述严峻形势,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疾呼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针对性司法解释,及时总结推广民事诉讼成功判例,主动维护百姓利益。

  陈伟才指出,在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中,通信业和银行业暴露出了不少问题。通信业的问题,是手机卡实名制未落实、捆绑电话业务管理混乱、网络改号电话泛滥成灾甚至一些电信员工非法出租网络电话线路参与犯罪。银行业的问题,是发卡泛滥、实名制未落实,银行网络在境外对境内银行账户转账分解资金毫无限制。

  为从源头和渠道上治理电信诈骗,陈伟才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加快出台司法解释,将出售、购买银行卡行为纳入视为出售、购买伪造银行卡行为,按照刑法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有证据证明电信运营商明知行为人利用电信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由电信运营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陈伟才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总结推广电信诈骗受害者状告银行获胜的民事诉讼判例,主动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陈伟才表示,只有越来越多的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依法对运营商、银行进行民事诉讼,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追究法律责任,才能迫使两家国企履行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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