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涉黑案被告人称遭刑讯逼供 官方称是刮痧所致
2014-03-23 14:56:25 | 来源:法制晚报 | 作者:李洪鹏
  广东涉黑案21被告人指称刑讯逼供 警方官方微博回应嫌犯身上淤斑是刮痧所致

  网友:看守所变养生馆了

今天上午,广东地方报纸《惠州日报》一篇报道经新浪网转载后引发网友热议。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8068人参与讨论,2274条评论留言。

  文章的题目是《广东涉黑案被告人称遭电击生殖器逼供 官方否认》。

  从2012年6月22日开始,广东惠州市公安局以“打黑”为由,分别在惠州、广州等地先后抓捕惠州富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胡伟星、王某本、胡某容、胡某波等50余人。

  美籍商人胡伟星涉黑案目前在广州中院审理,3月3日第一被告人胡伟星出庭,称自己遭受6次刑讯。

  前天晚上11点09分,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惠州”发布了一个“胡伟星涉黑案件办案过程合法合规”的公告,公告称,经查证胡伟星身体上的“淤斑”是感冒时刮痧所致。

  疑犯:被吊起来“烤全羊”

  惠州中院原定于2012年12月25日开审本案。12月24日晚,法院告知取消庭审。2014年2月10日,已获取指定管辖的广州市检察院再次对3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月11日下午,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1名被告人指称遭到惠州警方的刑讯逼供,被迫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2月13日,原为保安的胡某照哭诉,上班不到半年就被抓。审讯前后背垫上一叠报纸,“他们用铁锤猛击我后背,五脏俱焚的感觉。”

  2月16日,第19被告人戴某展示左腕部疤痕时称,“专案组先将我反铐在后面,用钩子钩住手铐,拉手动葫芦铁链把我吊离地面约30厘米。”

  2月20日,第9被告人胡某文称,被抓当天即被专案组吊起来“烤全羊”。即用白蜡杆从反铐的手脚部穿过,再将他抬起架在两张桌子间。

  2月27日,第2被告人胡某容称,除了多次被打被吊外,他还被审讯人员电击生殖器、肛门、头部。

  3月3日,第一被告人胡伟星出庭。胡伟星称自己遭受6次刑讯,第一次印象最为深刻。他被戴上安全帽吊起来后,两名讯问人员抓住双腿,让他反复撞墙。

  昏倒后从鼻孔和嘴里灌药水。第二次没戴安全帽,脸贴着地面撞墙,牙齿磕坏了一块。

  警官:被告人刮痧留伤痕

  被告人胡某容称遭遇刑讯逼供,进入看守所后的体检资料显示其有外伤。3月11日,公诉人出具惠州看守所证明:身体上的“淤斑”是感冒时刮痧所致。辩护人问:“他被捕后能享受刮痧待遇?请问谁人所刮,在哪里刮?用什么刮?”

  3月12日,惠州一名办案警官视频(面部马赛克)出庭作证,称:“同仓人员相互刮痧。”

  辩护人问为什么没有提交全部视频资料时,办案警官称办案时的刑诉法无硬性规定,审讯时必须同步录音录像(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黑社会”案件的座谈纪要规定,涉黑案件的调查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他没有解释为什么审讯本案一号嫌疑人时没有录音录像,却有其他嫌疑人的录音录像资料。

  在被问及为什么其他几个重要被告人录音录像资料不齐全时,办案警官称,“移动硬盘感染病毒。”

  官方:同仓笔录证实刮痧

  前天晚上11点09分,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惠州”发布了一个“胡伟星涉黑案件办案过程合法合规”的公告,公告称,经查证,惠城区看守所(现惠州市看守所)于2012年9月4日对胡某容检查身体时发现其身上有淤红,经询问系同仓人员为其刮痧所致。胡某容当时在看守所 《在押人员体表检查表》上对此事签名确认。

  经进一步调查,胡某容因感冒要求同仓人员李某使用汤匙为其刮痧缓解身体不适,导致身上出现淤红。目前,已经找到同仓人员陈某、叶某,并制作了相关笔录证实了李某为胡某容刮痧的事实。

  公告还称,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而胡伟星涉黑案于2012年11月办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当时的刑事诉讼法并未要求对审讯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广东涉黑案被告人称遭电击生殖器逼供 官方否认》的报道经新浪新闻转载后,引发网友热议。截至上午记者发稿时,共有8068人参与讨论,2274条评论留言。

  网友如许茶馆说:在看守所里刮痧,好嘛,看守所都变成养生馆了。龙头街姓张的[重庆]提出疑问:监狱的感冒药去哪儿了?搞得囚徒用刮痧来治疗感冒同时还骗大家说囚徒受到虐待。

  网友会抽烟的鲨鱼[河北张家口]调侃道:广东的看守所堪比会馆,刮痧服务,是否还提供足疗、推油服务呢?手机用户[浙江杭州]发表感慨:非法手段获得伪证,刑讯逼供的办案队伍垃圾民警必须得严惩,造成多少冤假错案,甚至不少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网友sjt553400表示:什么叫刑讯逼供,不采取点手段你们会坦白么,必要的手段是要采取的,不想被逼供要么就老实交代要么就不要犯罪,犯罪了总不能把你当成爷供起来吧。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