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认真履行国际司法协助义务
2014-04-02 18:03:09
     中国法院网讯 (王晓琼)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之间根据共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两国间的互惠关系,代为或者协助进行与诉讼有关的一定的司法行为。司法协助义务是一国法院承担的一项重要的国际义务。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司法协助工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青岛市是我国重要的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外向型经济发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承担的国际司法协助案件有150多件。该院高度重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的办理,认真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条约的规定,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途径办理。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起国际司法协助案件,充分展示了文明司法的国际形象。

  有一起国际协助送达案件,需要协助送达美国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的传票、诉状等法律文书。但外方的翻译材料及上级法院的委托材料中没有受送达人的中文姓名,只有韩国名字的英文表述,没有联系方式,送达地址也不详细,仅写了即墨市龙山工业园。

  青岛中院民四庭是负责办理国际司法协助事务的专门部门。该庭经过认真研究委托送达材料中受送达人的英文姓名,判断其为韩国人,并通过载明的韩文音译为英文的公司名称判断受送达公司是名为“大路”、“岱融”等的韩国服饰公司。该庭国际司法协助事务专办员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即墨市工商局、即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沟通联系,终于查明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岱路服饰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的登记地址仅为“即墨市龙山工业园”,且该公司已经于去年年底注销。

  为确保送达信息的准确性,办案人员赶赴即墨市刁家烟霞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并到该公司的原地址进行现场核实。后发现该地址有名为“到泳服饰有限公司”的韩国公司,办案人员随即考虑到,受送达的公司是否更名了?经过了解确实如此。该公司原名为“岱路服饰有限公司”,受送达人是该公司的一名外籍务工人员。通过查验护照和询问相关情况,办案人员确定了KIWOONG YU的受送达人身份,成功向其送达了法律文书。

  一起原本无法送达的涉外司法协助案件,因为青岛中院办案人的认真负责、锲而不舍,最终得到了成功办理。走群众路线、为人民服务就是体现在一宗宗具体案件的办理和一件件具体工作的处理上。涉外司法工作直接体现着一国司法的文明和公正形象,青岛中院将继续秉承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扎实开展工作,让司法公正看得见,经得起推敲,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中,让每一个中外当事人都切实感受到中国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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