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月15日前须告知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014-04-03 16:18:4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林露 韩东钦
  今天(3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持复试标准,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时宁缺毋滥。教育部提出,为方便考生调剂,招生单位须在4月15日前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通知》提出,各招生单位应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据了解,教育部将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招生单位切实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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