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法院快速执行工伤赔偿款 受伤民工展笑颜
2014-04-21 10:19: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冯邕
  2014年4月16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涉民生执行专项行动再次收获硕果,快速为外地的受伤民工黄某执行得工伤赔偿款85057元,让黄某深切地感受到温暖如春的司法关怀。

  2012年6月15日,桂林市灌阳县某村的黄某在贺州市场某建材物资有限公司(简称某建材公司)工作过程中,由于水泥粉溅入左眼,造成其左眼受伤,劳动功能程度功能障碍程度经鉴定为伤残八级。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黄某于2013年6月24日依法向法院起诉。2013年9月4日,钟山县法院依法判决某建材公司赔偿黄某85056.98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苦于无法拿到应得的赔偿款,于2014年4月14日拖着带病和疲惫的身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钟山县法院受理执行后,将本案列入涉民生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案件,立即开展执行查控措施,力争快速、圆满执结,决不让农民工朋友流血又流泪。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建材公司于4月16日一次性向黄某付清了赔偿款85057元,黄某自愿放弃对利息的执行。工伤无情,司法有爱,领到赔偿款后,黄某不悦之情终于烟消云散,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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