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警方雇临时工缉私 5人死亡每家获赔50万
2014-04-28 17:27:07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作者:白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8月,兰海高速公路广西钦州段方向发生了一起五人死亡的交通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向钦州市公安局反映,死者生前,作为钦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临时工,在高速公路上缉私。在查扣运送走私物品车辆的过程中,5人不幸发生意外,最终导致死亡。但是钦州市公安局,在给死者家属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中,对这一说法予以了否认。

  钦州市公安局表示,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不是钦州市公安局派出人员。今年2月,中国之声对相关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持续报道,目前,5名死者的家属均已获得50万元的赔偿救济金。

  据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2013年8月24日23时05分,由何远航驾驶的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无号牌拼装丰田小轿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平板半挂车发生追尾,造成何远航及无牌照拼装小轿车上乘车人周伟强、郭子权、王文权、黄淙五人死亡。”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五名死者既没有执法资质也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虽然都是帮钦州市公安局做工,但没有和公安局签订过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性质。事故发生后,他们先后向钦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等部门反映问题,9月18日,钦州市公安局向五名死者的家属发出了信访答复意见书,据意见书记载:“8月24日晚发生在兰海高速公路钦州段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不是钦州市公安局派出人员,钦州市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非法经营违法犯罪工作中,没有聘请过任何人,也没有提供过任何服装、工具、车辆给任何人使用。”

  今年2月,中国之声对相关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持续报道后,钦州市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近日,死者家属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5名死者的亲属都已经获得了由钦州市公安局转到指定账户的每名死者50万元的赔偿救济金。

  死者家属:当天谈了赔50万,第三天我们就拿到了,还有一个是前几天也拿到了。

  据死者家属向记者提供的由双方代表签字但没有加盖公章的《协议书》显示,协议的甲方为死者的亲属,乙方为钦州市公安局。《协议书》中提到,“经初步调查,死者的交通事故死亡乙方负有一定的连带民事责任, 且死者曾经为市公安局打非组提供过案件线索,鉴于甲方家庭困难向乙方要求给予补偿和救济,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赔偿救济金共计人民币五十万元。”

  发稿前,钦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黄寿贵告诉记者,相关事件的调查仍在继续。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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