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2014-06-13 16:43:12 |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0日至21日举行。公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7、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8、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5)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1、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2、吉林省设朝鲜文试卷考点、考场。3、符合规定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内的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本人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口簿。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四、考试费

  吉林省考试费标准为260元/人。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2、考生参加每场考试时,上午应于7:50前进入考场;下午应于13:20前进入考场。3、考生在参加考试时,不得自带文具,文具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提供。4、考生需领取报名费发票的,须于7月21日、22日向报名地司法局电话预约。

  预知详情,可登录中国普法网、吉林省司法厅网站查询,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吉林省司法厅:0431-82750336长春市司法局:0431-85805990, 85802661吉林市司法局:0432-65155085 延边州司法局:0433-2267782四平市司法局:0434-6111702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3766白城市司法局:0436-3352799辽源市司法局:0437-3278903,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16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5025。

                             2014年6月9日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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