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销售假名牌 店主夫妻均获刑罚
2014-07-22 08:56: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徐宇红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一对年轻夫妻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当庭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赵某和秦某老家均在苏北。两人毕业于同一所苏南高校,都在常熟服装城寻求就业机会。2008年,赵开设了四家网店,最初的一家是以妻子名字拼音全称为店名,刚开始是业余经营,贴补家用,有盈利后便开始专门经营网店。男主外,负责客户交流和进货;女主内,一边带两个年幼的孩子,一边管理网店事务。夫唱妇随,生意日趋红火。

  生意总是越大越好,看到招商城的人都在买一些不贵的名牌服装,机灵的赵某嗅到了“商机”。2012年9月,他在淘宝网和苏州分销网上注册了“美特斯邦威直营店”,实体店铺和仓库在一起,且在广告宣传上对外宣称其销售的商品系“美特斯邦威”等品牌,将购进的假冒“美特斯邦威”、“波司登”、“CK”注册商标的服装在上述网络上销售,销售金额共计近270万元人民币。据他说,当时每天有10%到15%的利润,营业额基本维持在八千到万元左右,算得上日进斗金。

  2013年1月,赵某的非法经营行为被工商部门查获,终因商标侵权行为,被常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没收商标侵权服装38件和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按理说,他们该吸取教训金盆洗手了,但赵某压根没意识到,这样严重的行政处罚其实和牢狱之灾只有一步之遥。工商局查处后,他只是做得更巧妙了,开始对经营手段慢慢改进,在网店上将美特斯邦威的拍品关键词改掉,有库存就一直销售。2013年7月,常熟市公安局在赵某夫妇经营地查获尚未销售的“美特斯邦威”等品牌服装,价额计人民币89369元,赵某同时被抓。案发后,妻子秦某回到案发现场,如实供述了罪行。

  鉴于赵某认罪态度较好,秦某有自首和从犯情节,以及被告人家中孩子尚年幼,老人患病卧床,需家人照顾等情况,对秦某进行了取保候审。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及教育,公诉方和辩护人均希望法庭在最大限度上对被告人秦某从轻处罚。合议庭经评议,采纳了公诉机关的意见建议,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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