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联络 听取意见建议 加强改进工作
广西高院自觉接受监督成工作常态
2014-09-03 08:35: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建
  • 9月1日上午,广西高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各项工作情况。
  • 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用六个“新”高度概括了全区法院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
  • 与会人员观看了审判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中心六大系统现场演示。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络工作。今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对自治区人大代表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关于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规定》、《关于向代表、委员短信通报重大事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结对联络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和意见。9月1日上午,广西高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各项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通过完善分级对口联络工作机制,广西各级法院接受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广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用六个“新”向受邀的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通报了全区法院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坚持公正为民司法,审判工作有新进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有新作为;积极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民司法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司法作风有新改进;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司法公开司法改革有新进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队伍整体素质有新提升。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联络工作。广西高院党组将监督联络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障联络;在坚持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基础上,充分把握“两会”重要节点,会前、会中、会后真心真情沟通联络,实现与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坚持“三定三审”,严格“三个期限”,实行办理工作月通报;强化跟踪督办,对办理建议提案和整改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要求和办理期限、程序、催办、通报、惩戒机制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优质高效办结;加强定向结对联络工作,结对联络工作严格落实院长负责制,上下联动,形成三级法院院长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中层领导干部共同参与、办公室(督查联络室)具体协调的联络工作格局。

  目前,广西高院通过开通大法官网上信箱,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工作简报、《广西审判》等信息刊物、多年坚持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等多措并举,畅通渠道助力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听证或参加其他重要活动成为了全区各级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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